郑州缺的不只是一个“禁挖令”

2014年07月03日 06:59   来源:红网   印荣生

  7月1日一大早,有记者路过郑州市航海路与西环路交叉口时看到,刚刚修好不久的道路又被挖开了一个很大的深沟。过路市民看到这个新开挖的深沟不时甩下一句“郑州郑州天天挖沟”。(7月2日新华网)

  据了解,刚刚开挖的深沟是当地自来水公司正在更换供水管道,以解决附近一个楼盘的供水问题。记者问,为何不在修路之前解决供水问题,工人师傅回答说,那时项目还没批下来。

  “郑州郑州天天挖沟,一天不挖不叫郑州”。据说郑州很早就有了这样一句传播很广的流行语。有人会认为,“天天挖沟”的郑州,缺的是一个像南京等城市一样的“禁挖令”,有的会建议郑州直接向南京学习。我却不以为然。

  “有禁不止”的城市乱象,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禁烟令”、“禁塑令”等禁令,有几个是执行得像样的?“郑州郑州天天挖沟”,这只是全国“马路拉链”的一个缩影。如此挖沟不止的城市“景观”,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这种遍地开花的“马路拉链”,早就让市民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对此,尽管北京、杭州、武汉、厦门、西安、南京等城市将“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的规定,写入地方性法规。但规定似乎没能完全阻止“马路拉链”。事实上,即使有此规定的城市,新建道路也难免被“开膛破肚”的现象。最典型的是南京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失灵”。虽然条例明确规定了“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但这个规定并没能管得住几近疯狂的“季挖挖”。

  或出于顺应青奥会期间城市管理的特殊要求,并兼顾此前“条例”得不到落实的现状,南京市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对“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对每年需要开挖道路实行年初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予以严格审批把关。每年确定开挖道路总量和同步开挖面积占比等刚性指标,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控制道路开挖行为,减少施工扰民。施工原则上采用顶管方式,一定距离内不得重复开挖。

  顶管虽好,但是新的担心随之而来,这会不会给“马路拉链”开辟新的渠道,使新建不满5年的道路被“开膛破肚”,在“顶管方式”的相对隐蔽模式下,大行其道?若如此,治挖新政不仅难以改变城市地下管网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乱象。还会加大城市治理的成本,造成更大的地下浪费。

  好的制度,必须在对权力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有力制约中,才能检验其威力。没能管得住“季市长”的“5年内不得开挖”,如果是规定本身有漏洞,那就要及时修补规定漏洞。如果还须与之配套的制度保障规定的落实,那就要尽快制定配套制度。因为,管不住“季市长”的规定,同样可能管不住“李市长”、“刘市长”……在权力能一手遮天的地方,任何制度都可能是一纸空文。郑州天天能够挖沟,甚至已经有“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规定的城市,也照样挖沟不止,问题一定出在对制度,特别是对监督制度的执行上。

  由此可见,“天天挖沟”的郑州,缺的不只是一个“禁挖令”。要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天天挖沟”的乱象,一是要强化城市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可持续性。二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程序的监督力度。三是要完善对官员政绩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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