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广东省人社厅6月29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6月30日《广州日报》)
确定了“合同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就将全面打破吗?这样的报道取向,显然有点草率和乐观了吧。
首先,还得搞清楚多少事业人员端着“铁饭碗”。除了那些带有行政性的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外,实际上我国大多纯事业或带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早就实现的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模式。这就是说,他们中有相当数量的事业人员根本端的不是“铁饭碗”,甚至还有大量人员无法领到事业性质标准的工资,单位完全推行的是企业化工资模式,更与所谓的“铁饭碗”失之千里。如果我们一味地将只要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视为是端“铁饭碗”的,不仅是不明就里的“瞎咋呼”,对那些根本没有享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的不公,而且更容易误导今后相关的改革方向,并不利于事业单位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其次,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难以打破终身制。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也就是单位于人员确定了“合同关系”,但如果不是事业人员因为犯罪和严重错误,或者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相关合同尚未对“能进能出”形成一定的约束力。相反,因为确立了所谓的合同关系,反倒是让原有的管理手段削弱了,一个显著的表现是事业人员并未因为合同关系而多了“请辞数量”,至少是让相应的改革停滞不前了。应该说,合同约定是今后事业单位改革的方面,但不是灵丹妙药,相反我们还要提醒有关方面不因这样的合同关系而阻碍了更为科学和严谨的改革举措的推进。
“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有点言过其实,看上去只是媒体的一时误读,实际上也隐含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一种过于乐观的态度。事实上,事业单位不管如何改革,都应该是一种利益共赢的改革,决不能仅以牺牲全国3000多万事业人员利益来换取所谓的改革成功。而一旦连目前事业人员多少在端“铁饭碗”都搞不清,以及过于乐观估计“合同关系”的功效,必然影响真正意义上的改革进程,亦是对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极端不负责任。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