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不知卖淫是违法谁该脸红?

2014年05月29日 10:53   来源:东方网   陆敬平

  她们是一群不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大都是在校学生,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过上轻松奢侈的生活,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沦为卖淫女。近日,十堰特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宣判,赵某、曹某、王某等人因犯下组织、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罪等,而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或缓刑。青岛新闻网5月28日讯。

  组织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被查处并不新鲜,各地常有发生。但是,作为未成年少女和在校生,不知道卖淫是违法,而且为了零花钱心甘情愿去卖淫,并称是跟市场买卖东西一样就值得重视和说道了。

  不可否认,他们是受到不法分子引诱才沦为卖淫女的,因此,对此类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毫不手软。犯罪分子被判刑是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但即使惩处再严厉也挽回不了少女们所受的身心伤害。现在当务之急还应让她们知道和反思自己贪图享受,不惜铤而走险的错误根源,并做到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同时还要做好此类犯罪的超前防范工作,防止更多的少女受到伤害。看了这篇报道,我想大家都会要问,少女不知卖淫是违法谁该反思和脸红?

  首先是学校当脸红。学生到学校读书,作为学校不但是要向他们传道授业,而且还要尽到保护他们的职责。女生一个接一个失踪,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3岁,刚读初一。学校是如何监管的?学校安保措施形同虚设,是导致这些女生走上卖淫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学校必须清楚,教书育人同等重要,不能一手硬一手软。教好书理所应当,育好人也义不容辞。

  其次是家长当脸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造成影响。从这些女孩家庭来看,不是父母感情不好离异,就是对孩子失去监管,甚至不闻不问。再加之孩子还小,分不清是非曲直,因而被人引诱就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年仅13岁的小文被坏人欺骗遭其强奸后破罐子破摔,不但自己当上了卖淫女,而且还介绍多名女同学共同参与卖淫就是例证。由此可以看出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假如这些少女的家长平时能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她们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可惜事世上买有卖后悔药的。这也给我们所有学校和家长提了个醒。

  再次是涉事少女当脸红。两性知识缺乏不是你们的错,但现在此类书籍和网络上都有,适当浏览一下就会补齐短板,明白是非。怎么能不知道卖淫是违法犯罪的,并且还说出就像市场卖东西一样的奇葩言论?如果说连卖淫是可耻的都不知道你自己相信吗?假如知道还这么干那就是贪图享受惹的祸。你们还年轻,今后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因此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做到知错就改,远离假丑恶,追求真善美。重新开启自己的美好的人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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