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二代”的根子是将国企当私企

2014年05月28日 10:48   来源:东方网   江锡钰

  近日,有关国企职工子女是否应包分配的问题,引发了人们的激烈讨论。在各个行业,子女接替长辈或借助长辈影响,直接入职成为“职二代”的例子不一而足。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进行的一项调查(48760人参与)显示,79.7%的受访者确认身边存在“职二代”,89.6%的受访者认为“职二代”普遍存在伤害了就业公平性。(5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张翼在接受中青报记者采访时说,子承父业在东亚社会是有历史传统的。这一点,我也承认,但要看所承之业是什么业,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农民的儿子有多少人愿意子承父业?这里说的子承父业,实际上是指国企职工的子女不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直接进入国企,也就是所谓的“职二代”。如果这也算历史传统的话,那这个传统是必须反的。

  不过,说到“职二代”的历史渊源,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的。当时,文革刚过,大量知青陆续回城,严重的就业困难困扰着政府。于是,国家采用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是号召各单位,包括很多国企兴办集体所有制的“五七工厂”和“劳动服务公司”、“家属工厂”等,吸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业;二是采取“退休顶替”的政策,让国企或集体所有制的老职工退休,允许其一名子女顶替进父母所在单位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双管齐下”并不允许国企职工子女直接进国企,而是老职工退休(退休条件适当放宽)后,一名子女可以顶替,不然只能进入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家属企业,待遇比起国企有明显差距。

  后来,一些中小型国企陆续“改制”卖给了私人,国企变成了私企,原来的职工自己已经下岗或买断工龄走人了,“子女顶替”就业也就无疾而终了。大国企的这项政策也早已被国家废止,明确规定不允许“退休顶替”了。

  淘汰了中小型国企后的大国企基本上都处于垄断地位,工资福利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一家国有银行普通员工的工资很容易就超过了市委书记。于是,这些国企就变着法子优厚自己职工的子女进本单位就业。说是公开招聘,但进来的一大半是自己人,一些点缀公平的多是名牌院校的毕业生。

  近九成受访者反感的恰恰是这样的“职二代”。这类“职二代”现象的存在事实上是与腐败相生共存的。其根子是将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当成了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领导自家的私企。带有“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的明显特征。这样的所谓“历史传统”必须根除,国企既然是全民所有的企业,就必须面向全社会拔擢人才。这个观念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包括那些企图不通过公开招聘就想坐享其成的国企职工和他们的子女。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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