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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对优先股不必“想法”太多

2014年05月22日 07: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由于股价“破净”,很多银行股已经失去在A股市场进行再融资的条件,而发行优先股则能够提供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在海外成熟市场,优先股作为一种特殊的股权安排,其发行规模通常是不大的。主要是上市公司急需资金而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时的一种筹资手段。当然,也有出于减资的目的,在回购注销股份的同时发行优先股,还有则是为了收购兼并其企业,利用优先股进行杠杆融资。美国最近一次大量发行优先股是在次贷危机时,一些银行出现了现金流枯竭的被动局面,不得不发行利率较高的优先股。而美联储以最后贷款人的身份购买优先股,实际上也是其向金融企业注资的一种行为。应该说,优先股作为一种兼具股票与债券特征的融资工具,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究其本身来说,优先股对于发行人而言当然是有益的,至于对于发行人的普通股东,则要看具体条款,不能一概而论。而就市场而言,优先股应该是中性的。因为一方面它可能对改善企业的经营有好处,但如果是在弱市环境中,这种筹资行为所产生的分流资金的效果,其影响就很复杂了。

  以中国资本市场当前的形势而论,的确是应该发展优先股,这主要是为相关企业提供更加符合实际的融资工具,同时也可以满足一部分稳健型长线资金的投资需求。但是,就整个市场而言,优先股制度的实施,作为市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应该是中性的。那种以发行优先股救市的思路,显然脱离实际。而市场上视优先股为利空的反应,也是不够成熟的。人们不能以过于功利的眼光来对待优先股,让一个原本是中性的金融工具去承担超越它能力范围的责任。在开展优先股实践的时候,人们首先就是应该正确认识优先股,让优先股回归本质。

  截至目前已有广汇能源、浦发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公告将发行优先股。广汇能源的50亿元优先股,由于没有强制转股条件,更像是一种永续债券,而它相对较高的利率则成为其最大的卖点。但问题是能源投资规模大,回报慢,公司本身资金又比较紧张,因此其中所蕴含的风险是需要充分考虑的。而另外一个公布方案的浦发银行,其方案按有关条例规定了强制转股条件,利率设计采取了分阶段调整的原则,属于阶段性浮动利率。应该说,浦发银行的优先股方案相对而言与国际惯例比较接近,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优先股来了,指望优先股救市是不现实的,甚至获准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其股价也未必一定会上涨。但是作为投资者,面对优先股还是会有很多选择,包括找到投资优先股的渠道。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申万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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