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支教当处罚,让农村教师情何以堪

2014年05月15日 08:39   来源:红网   肖汉斌

  莆田市涵江区纪委日前从改进师德师风入手,强化明察暗访,升展严格整治违规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通过明察暗访,区纪委发现涵江区实验小学、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的3名教师存在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日前,对这3名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涉事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两年,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实名通报。(5月14日《海峡都市报》)

  到农村学校支教,顾名思义,就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这应该是一种美德,一种能力,一种值得赞扬与肯定的行为。但在福建莆田市,到农村学校支教却变成了一种惩罚违纪违规教师的方式,滑稽可笑。笑过之后,更让人深思。

  师德是要条高压线,谁碰了都要付出代价,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肯定要从严查处,这是毋庸置疑的。记过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只要是依法依规处理,当然都可以。但把“责令涉事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两年”也当作处罚决定的一部分,既是对支教这个词的亵渎,也是对农村教师的不尊重。

  姑且不论被罚教师抱着怎样的态度来农村学校“支教”,会不会坚守岗位,痛改前非。试问,面对这样的处分决定,农村教师会怎么想?农村学生会怎么看?杀鸡儆猴,这无非就是告诉其他教师,守纪的留在城镇,违规的“发配”农村,无形中有贬低农村教师之嫌,有看不起农村教师、歧视农村教师的偏见在里面。师德不高的教师就调整到农村学校,违纪违规的教师就淘汰到农村学校,难道农村学校就是这种教师的“收容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难道农村学校教师就都是这样师德不高、违纪违规的人?这让农村教师情何以堪?

  师德不高、违纪违规的教师不允许留在城镇教学,却可以到农村学校任教,难道农村学校就比城镇学校更低一等,农村孩子就随便什么教师来教都可以?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对农村孩子而言,已经不公平,还让师德有瑕疵,违纪违规的教师来教育农村孩子,再美其名曰“支教”也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雪上加霜。按这样的思维,要是农村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又当做何处理?

  农村教师,是一个甘守清贫、默默奉献的群体,应当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在当前大力改善农村教育环境,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与地位的形势之下,莆田市涵江区纪委把违规有偿补课教师发配到农村学校的做法,有逆时势与潮流,当反思自省,莫再贻笑大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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