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我国已经属于中高收入国家。4月23日上午,发改委司长徐林表示:“目前,我国人均GDP达到6700多美元,已经属于中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我们的目标是希望通过‘十三五’的努力,用世界银行的标准接近高收入国家的行列,如果做得更好一点,可能就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4月23日《法制晚报》)
发改委官员称“我国已属于中高收入国家”,是有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人均GDP”。有意思的是,这个“天大的好消息”不仅没有让所有的人欢欣鼓舞,反倒有不少网友感叹自己“又拖后腿了”。为什么会这样?我推测可能有以下几个因素。
GDP增长了,居民收入不一定能相应增长。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速一直低于GDP的增速,“国富民穷”的现象饱受诟病。据统计,近20年来,在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稳定增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却在萎缩,居民收入占比不足40%。所幸的是,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62元,同比名义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已超过GDP7.4%的增速。这样的势头长期保持下去,才能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都能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GDP统计数字或有“水分”。GDP地方之和远远高于全国数据的现象,已经连续出现多年。《中国经济时报》曾刊文分析个中原因:一是分级核算造成重复计算;二是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造成“误差”;三是考核机制造成地方GDP造假——这方面问题之严重,大多数人都心知肚明。值得欣慰的是,被外界视为“挤水分”过程的中国经济核算改革工作正在提速,今年一季度的数字显示,1/3省级GDP增速低于全国。
“人均”缺乏说服力。此前,相关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就受到不少吐槽,有网友还写了一首打油诗:王家有财一千万,邻居九个穷光蛋;平均起来算一算,个个都是王百万。在缺乏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和透明的监督制约机制的情况下,“平均”越高越可怕,它让穷人们更直观地看到了自己的弱势,更深刻地理解了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产生了更为强烈的被掠夺感。
我国是否已经属于中高收入国家,不能单看数字,而要以老百姓拿到手的“真金白银”为准、以全体国民的切身感受为准。毫无疑问,我们在社会分配体制等方面需要进行的改革还有很多。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