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泥石流冲垮大坝 还想问责各级官员?

2014年04月22日 07:24   来源:红网   乔志峰

  舟曲泥石流冲垮4道豆腐渣大坝,县领导无人担责。2010年舟曲泥石流,4道豆腐渣大坝被冲毁,带来更大灾难,项目负责人陈生昌获缓刑。此工程由甘肃环保厅投资,计划900余万,陈生昌最后仅拿到100多万。其公司高管称,当时县领导为转移民愤行政干预定罪。泥石流致1700多人死亡失踪。(4月21日《京华时报》)

  2010年8月8日凌晨,位于甘肃省舟曲县城东北部的三眼峪暴发泥石流,当时刚建完的4道大坝被冲毁,不仅没能发挥作用,反而带来更大灾难。因此,有人指责大坝是“豆腐渣”,更有人声称不该拿项目负责人做“替罪羊”,应该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我个人认为,上述说法是不顾大局的、不讲政治的,既伤害了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形象,也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应予严厉驳斥。

  现如今,豆腐渣工程早就不新鲜啦。何止是大坝呢,什么楼歪歪、桥糊糊之类层出不穷,再多几个“坝渣渣”,有啥稀奇的呢?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情绪稳定,千万不要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给挑唆了!

  大工程层层转包、雁过拔毛,早就是工程领域的公开秘密啦。有个段子说得好——天堂的门坏了,上帝要招标重修。印度人说:3000弄好,其中材料费1000,人工费1000,我自己赚1000。德国人说:要6000,材料费2000,人工2000,自己赚2000。中国人淡定地说:这个要9000,3000给你,3000我的,剩下3000给那个印度人干。上帝拍案叫绝:中国人中标!看看,连上帝都拍案叫绝啦,咱们还有啥可说的哩?段子当然有点虚无缥缈,而事实上,据统计,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稳坐职务犯罪的“头把交椅”。在一些重大工程密集上马的地区,涉案人数和金额更是成倍增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预防处曾经表示,部分工程项目三分之一工程款被用于行贿。计划投资900余万,陈生昌最后拿到100多万,已经不算少啦。

  出了安全事故,“伪问责”也早就成为一些地方的常态啦。一种做法叫“干打雷、不下雨”,嘴上喊得凶,就是不行动;一种叫“雷声大、雨点小”,追责的时候高举巴掌轻落手,到了责任人的屁股上轻飘飘没有力度,有的还由“打”变成了“揉”。至于调查结果,基本上只有“违规”没有“违法”,力争内部消化;还有一种则干脆“既不打雷也不下雨”,对公众舆论视而不见,掩耳塞听、掩耳盗铃,死不认错、绝不追责;更有甚者还“丧事喜办”,对损失和责任避而不谈,大搞“灾难出英雄”、“灾难出精神”的障眼法。能抛出个“替罪羊”就算不错啦,还想问责各级官员?哼哼,门都没有!

  另外,且不说“县领导为转移民愤行政干预定罪”的说法有无依据,即便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呢?不正是体现了领导的魄力和对局势的把控能力嘛。

  因此,我觉得对于舟曲泥石流事件,应该这样定性:是天灾,不是人祸;不是大坝太豆腐渣,而是泥石流太凶悍——当地遇到的,是“X年一遇”的泥石流啊。在这里,我旗帜鲜明地支持一位微博网友的建议:对万恶的泥石流表示严正谴责!要坚决将泥石流关进制度的笼子!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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