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伪基站必须动用法治手段

2014年04月14日 11:29   来源:新华网   吴学安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窃听窃照器材和伪基站设备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时出现。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公安部、质检总局研究起草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指出,伪基站的存在,已经对我国的国家通讯秩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无论是否造成犯罪后果,都已触及刑律(4月11日《法制日报》)。

  通过劫持通信协议,向周边手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诈骗短信,伪基站近年来正在我国境内迅速蔓延。今年2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部署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效。

  工信部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内地移动电话用户已达12.35亿。在庞大的市场刺激下,伪基站的生产方、销售方、使用方相互勾结,逐渐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虽然相关部门已加大对伪基站的打击力度,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仍在生产、贩卖、滥用,存在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渗透蔓延趋势。新近出现的升级版伪基站,功率更大、发送速度更快,号称已破解4G网络,通过网店货到付款大肆销售。

  统计数据还显示,不法分子每年通过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推销等信息近千亿条。伪基站设备易隐蔽,作案具有流动性,调查取证困难,仅靠公安部门打击难以治本。不完善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许可制度也是伪基站泛滥的原因之一。一方面,伪基站大多由地下窝点组装,这样的三无产品能够在市面上大肆流通,说明相关部门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伪基站是在网上交易的,但目前网络平台经营者在限制伪基站方面的责任还不够明晰,应出台规章制度督促网络平台积极巡查、关闭出售伪基站设备的网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要根除伪基站的生存土壤,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必须对伪基站产业制售使用的全链条合力打出组合拳。一方面,严打伪基站犯罪应建立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机制,全链条整治伪基站地下黑市。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专门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处理伪基站案件的适用法条,这对明确公安机关的相关执法行为以及规范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极为有利。另一方面,现有的技术手段已能对伪基站发射的信号进行定位。如果某地区突然出现不正常的大功率无线电信号,无线电管理部门是能监测到的,而伪基站一旦运作就会屏蔽掉附近正常基站,运营商也可以很快发觉。因此,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切实承担起对伪基站信号监测定位的责任。

  惩治伪基站的法律制度还存在漏洞,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犯罪成本过低,这使得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一方面,现有与伪基站相关的规定散见在刑法、广告法等法律条文中,没有形成一个较为清晰的体系,大多仅能被处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利用伪基站发送商业广告只能按照“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处理,处罚只有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罚显然太轻。因此。应尽快完善《无线电管理条例》,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同时,从刑法的角度而言,立法机关也应进一步明确此类行为的入刑标准和具体罪名,以明确的打击标准震慑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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