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 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2014年04月10日 09:3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面对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要确保改革不断向深层推进,就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一讲话精神,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强大理论指引和有力思想武器。

  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是由改革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当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利益关系日益错综复杂,形成改革共识的难度增大。面对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要确保改革不断向深层推进,就必须在发挥政策优势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回顾自去年以来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以法律手段严管污染物排放等,都是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的生动实践。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改革过程中,有些“硬骨头”啃不下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按照法治思维讲规则、讲程序。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充分说明,于法有据是改革的基本前提。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应跟进到哪里。

  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勇于冲破思想观念上的障碍,走出“边抓牌边定规则”的思维定势,确立“定好规则再抓牌”的法治思维。以往,由于缺乏法治思维,很多领导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各种“半拉子工程”、“政绩烂尾现象”,大都与此有关。为避免在改革中走弯路、走错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善于将立法决策与重大改革决策结合起来,通过立法规范和指导改革事业,使改革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同,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社会成本;要善于将改革实践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促进和保证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改革的经验和成果。

  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还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必须加快落实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在这一过程中,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注重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让改革在法治的护航下,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经济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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