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事故的背后必有“责任的流失”

2014年03月17日 09:33   来源:中国江西网   江镕

  去年12月发生在该市的摩尔商场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出炉,并于日前得到泸州市政府批复。调查报告显示:摩尔商场“12·26”较大天然气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0名企业管理人员和9名政府官员被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3月15日《天府早报》)

  2013年12月26日22时50分许,泸州市江阳区中城商厦(又称摩尔商场)发生一起天然气爆燃事故,导致4人死亡、38人受伤(其中33人轻伤),过火面积约20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4743万元。事故原因仅仅是因为燃气公司工人接错管道所造成,假如工人多点责任心,也许悲剧也就不会发生;假如相关领导把责任放于首任,也许不会有那么多家庭阴阳两隔……,假如终归是假如,事故的发生不会等待假如,责任的追究也不会容许假如。

  事实上,很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一小失误、一小闪失所造成,虽是一小,可给国家带来大的经济损失,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比大的伤痛,我们常常把“责任重于泰山”高高挂起,天天唱起,可又有多少领导干部把他们刻在脑里,输进血液中,这些事故终究还是发生,背后的原因就是责任的“流失”,就拿其泸州摩尔商场爆炸事件来说,要是工人在施工时,把责任记在心,干活认真,细致处理,悲剧就不会发生;要是工人是施工时,哪怕有一个领导在身边提醒警示的话,悲剧还是不会发生,俗话说,上行下效,领导工作中没有一种责任心的话,要想下面的人要有责任心的话可想而知是很难。“责任的流失”害人害己害社会!

  不要低估“责任的流失”对干群、党群关系的损害,也不要将这种“责任的流失”不当回事,仅看成是工作作风问题,或者是偶然的事件,究其背后反映的是某些领导干部对待工作的认知失调,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不仅是养家糊口的一种手段,更是社会平安幸福的保障,这个保障就要从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心中焕发,在自己干活的同时,能保证别人的安全、社会的平安,那才是真正做到了尽心尽责。

  因此,加强责任意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一旦责任流失,事故的发生也就成了必然,绝不能看成是偶然事件。只有当责任心与身心合二为一,那么这样的偶然也就会消失,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就会得到进一步保证,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才会永远伴随他们。“责任的流失”不能当小事化了,不仅要高度重视,还应该上升到法律这个层面,一经发现,是由于没有尽到责任,就该追究当事人以及相关领导的责任,该惩治的惩治,该处罚的处罚,你对人民群众放弃了责任,人民群众不会放弃追究你们的责任。如此倒逼领导干部的责任,其宗旨不是惩戒某人,而是敲响安全的警钟,老百姓经不起这样的伤悲,国家经不起这样的损耗,如果不能从加强责任层面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事故的发生还会突如其来,背后的原因都可能还是责任的流失。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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