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11时30分,深圳罗湖区凤凰路、华丽路三岔路口的一处绿化带,突发面积约4平方米、深约2米的塌陷。此次事故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抢修人员称连日降雨引起塌陷,此说法遭到周边商户的驳斥,据悉,塌陷路段在2011年大运会之前刚刚完成路面沥青铺设、管道管网重建等工程,投入使用还不到两年。6月25日,深圳市南山区发生因污水管破裂的地陷事故,事发地点200米处在两个月前也曾发生过类似事故。(《晶报》6月25日、26日)
今年以来,深圳已出现多次路面塌陷,5月20日发生在龙岗区横岗华茂工业园的地陷事故造成了5死1伤。邻近的广州市近年来发生过一连串地陷事故,大沙头、大坦沙等地区更是接连出事。地陷事故因其突发性和救援困难的特性,对居民生命安全和房屋财产形成了极大威胁,广州市的事故教训更说明敷衍式的救援处置完全不能阻遏“下一次”事故的上演。
正如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授、高级工程师张原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指出的,勘查“地陷”隐患,包括施工材料质量、工艺欠缺等原因造成的隐患,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应对地陷事故频发,必须通过有效的勘查工作来排除隐患,麻木不仁、无所作为的放任必然坐视事故的再度连环发生,新发事故也只能定性为政府不作为的责任事故。
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要求,深圳官方应尽快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一切可行的举措加强地质地下和路面安全勘查,并进行必要的修补强化。其一,要对近年来开挖地铁线的沿线路面开展勘查,应吸取广州市越秀、荔湾两区的相关事故教训,建立地铁线沿线地陷隐患排查的工作责任制,要求排查工作限期完成,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名单公之于众。其二,将横岗520地面塌陷事故后,龙岗全区开展的排水管涵及河道安全隐患排查扩大到全市,排查成果和整改措施实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市民或独立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价。其三,要将最近几年来,市区两级政府部署开展的新建、扩建市政路纳入到地质地下和路面安全勘查范围,要求相关规划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规划或施工质量不达标造成的路面安全隐患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