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过剩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是既有关联又有不同的两个问题。落后产能的淘汰范围,是不论这个行业的产能是否过剩,对落后的东西都要予以淘汰;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更应及时坚决予以淘汰。
由于种种原因,非落后产能在钢铁、水泥等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剩现象。有结构性过剩、阶段性过剩,也有政策因素导致的过剩。应当清醒认识到,供求关系的不均衡是长期的和绝对的,供大于求是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产能的适度过剩是正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决的是过度和绝对的过剩。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化解产能过剩也要借力改革,充分运用好市场机制。仔细推究,部分行业之所以产能严重过剩、存在大量落后产能,可以归结为企业盲目投资、地方政府助推、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及外部影响等。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必须坚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如果政府过多、过深、过急地介入其中,可能会背上沉重包袱,也会滋生新的、有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目标的问题。
当然,同样重要的是,要像管住“大吃大喝的嘴”一样,毫不留情地管住“滥批乱建的手”。眼下,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最紧迫、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果断停止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的审批和建设,毫不留情淘汰一切落后产能。惟其如此,才能确保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真正做到压下来,绝不再反弹”这一调整目标。
(作者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