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应宽容互联网金融发展

2014年03月10日 08: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庄庆鸿

  “三年前,温州、鄂尔多斯还是民间金融的代表,但从2013年开始,最时髦的民间金融领域已经变成了互联网金融。”3月8日,在北京举办的“从非法集资到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教授说。

  在这一论坛上,学者们热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呼吁尽快将之纳入监管。

  “互联网金融并非都是‘三无’行业”

  “互联网金融是个新生事物,但它的迅猛发展让人有点担忧。有人总结出它有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数据风险、经营风险……但说实在的,在中国,活在雾霾下都有风险,别说是互联网金融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在开场时说的话,引来一片笑声。

  不少人问:为什么欧美没有“余额宝”这样的热潮?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黄震教授认为,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

  “欧美的做法是在正规金融体系中,将互联网作为工具逐步纳入,所以,他们的创新是有序的、慢慢发生的。而中国,恰恰是民间现金流的‘堰塞湖’已很高,又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人人拿一部手机就能参与,所以,在监管的夹缝中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黄震认为,中国目前的“余额宝”式热潮,还因为中国和欧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逻辑”不同。

  “美国、欧洲的互联网金融是以金融机构作为主体,逻辑是企业怎么多盈利。而中国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他们的逻辑是‘先不挣钱,先挣用户’。”

  近期,有学者、媒体人表示“余额宝有巨额风险、应当取缔”,黄震表示不能认同。

  他说,互联网金融并非都是“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主管机构”的“三无”行业。“以余额宝为例,它有无缝连接的三段,每一段都有法律规范:第一段是支付宝,受央行规范;第二、第三段是到货币基金、跟商业银行签署存款协议,分别有证监会、银监会监管。学者首先要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避免出洋相。”

  互联网金融监管亟待完善

  互联网金融到底有多少风险?学者们作出了解答。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针对小额支付。大额支付现在还不敢放,因为不安全。”刘少军说。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问题是外网安全问题。“这个暂时解决不了,将来能否解决得好,直接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好坏。”

  学者们也呼吁,互联网平台不能成为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工具。

  “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要划清一道界线。”黄震说。

  他说,目前有许多“打着‘P2P’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平台”。“因为‘P2P’是一种点对点的技术,意味着资金不要归集到这个平台上,而是让借款人和出资人直接对接,形成风险的分散性。但把资金归到‘P2P’平台上,或者将本该分散的风险通过担保的方式关联起来,都不是真正的‘P2P’,而是非法集资。”

  刘少军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涌现,暴露了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某些问题。

  他认为,第一个问题,是监管机构不独立于行政部门,“行政干预没法杜绝”。

  第二个问题,是民间金融的监管空白。“因为民间金融不是正规的交易机构,交易不是正规金融品种。按现行法律,监管机构没有监管民间金融的权力,更难以对自发产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监管。”

  第三,是金融局等地方监管机构缺乏具体监管职能。“民间金融主要在地方,人家在村里、县里搞集资,中央的监管机构怎么能把这事监管好?”

  第四个问题是,“现行的金融产品监管体制基本上是表格式、许可式的,而非服务式、实质性的监管”。

  因此,这位学者呼吁:“必须将许可式监管改变为金融风险的监管,让被监管对象真心欢迎,而不是造数据、走过场。为什么?因为监管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这是老百姓和金融机构都乐于看到的。”

  互联网金融前景如何?“让子弹飞一会儿”

  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前景如何?

  刘少军认为,互联网金融正逐渐给中国人的支付带来五种转变:“小额支付的外网化、经常性小额支付直接化、个人支付手机化、小额融资社会化、金融机构的虚拟化”。

  关于最后一点,他说,现在已经有了苗头:“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开始减少新设网点,效益很不错。因为增设网点的意义逐渐降低,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支付。”

  对于互联网金融,刘少军呼吁“让子弹飞一会儿”。“等到某种互联网金融模式成熟了,成为有长期发展趋势的模式,就立法规范,把它‘收编’成正规金融产品。”

  黄震也认为,政府部门现阶段要做的是“呵护、宽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空间”。

  “这时候,我们先可以进行行业自律,逐渐找到规范、规则和标准,再通过司法判例总结规则,逐渐上升为法律。因为,一管就死是‘中国特色’,要让我们的小微企业、三农建设、创新型企业得到更多融资的渠道,为我们的草根人群理财提供更多的渠道。”黄震最后的话,引来会场里年轻人的响亮掌声。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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