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督查为何能密集发现环保问题

2014年02月26日 08:00   来源:广州日报   刘国强

  近期发生的全国大范围雾霾现象引发了民众对空气污染的强烈关注,环保部上周派出12个督查组分赴天津、河北等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督查。仅在河北廊坊19日一天就发现18处问题,甚至霸州一家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当地政府责令停业整改的玻璃厂仍在违规生产。上级部门督查能发现这么多的问题,说明督查工作卓有成效,但从另外的角度看,还说明了些什么问题?这不能不让人深思。

  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力度不够。这些大气污染现象,督查组一下来立马就能发现,说明这是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明显、不需遮遮掩掩的问题,但地方环保部门为什么就没有发现,或者说,发现了也熟视无睹呢?这说明在环保问题上,盛行地方保护主义。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地方利益冲突难以避免,加上地方经济发展一向是官员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这样,地方政府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突出的“经济人”特征,以牺牲环境,特别是转移环境成本来换取政绩。

  其实,地方保护主义并不能真正保护地方利益,所谓政绩也是经不起推敲的。环境污染往往具有不可逆性,且治理成本极高,以外溢性污染换取本地短期利益,归根结底受害最深的仍是当地民众。地方利益只是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发展经济也可能只是借口,在更微观的层面上,往往是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作祟,不能排除在环境治理上存在更严重的腐败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跨区域的环境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由环保部直接派出督查组对地方环保问题进行督查,这也是中央对地方监管措施的体现,是中央部委对地方利益的一种制衡方式,它有其积极作用。但从长远的效果上看,这种运动式的突击检查,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据中青报报道,这次督查组在河南督查时就吃了闭门羹,被多家企业拒之门外。

  解决污染问题,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出改变:首先是改变环保部门的权力体系,由上级环保部门直管,不从属地方,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制约;第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环保成本由市场买单,鼓励企业研发和使用环保产品;第三是强化民众的环保意识,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第四是加重对违反环保政策的企业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处罚力度。这些措施落实了,才有望根治“十面霾伏”。(四川外语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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