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网上发帖举报,称科学城一座耗资600万元的人行天桥在投入使用两年后即被拆除,据说是为地铁21号线施工让道。
记忆中,这已不是第一次用纳税人的钱为问题天桥埋单了——2012年纳税人为珠江新城金穗路西侧天桥改造埋单,2009年纳税人为越秀区德政北人行天桥部分拆除埋单……
萝岗区建设部门昨日解释称,建天桥时尚无地铁规划,天桥拆除后不会废弃,而是会整体迁移至邻近路口,拆除迁移均由地铁公司负责。但公众仍有疑问:难道地铁线路规划时,就没有考虑到这座天桥才建成两年?是别无选择,抑或部门间缺少沟通?难道“迁移而非拆除”就不算折腾?难道“地铁公司负责”就不算浪费公共资源?到底还要花多少钱?为什么地铁方面不出来给个说法?
我们都知道,公共部门办事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搞清责任、吸取教训、让相关责任人依法负起责任,公众也并没什么话好说。但许多时候,问题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每每出现问题之后,寻找问题的根源、锁定相关的责任人总是异常艰难,若是那些年代久远的施政行为难于追究也就罢了,可科学城这座天桥的建成不过两年时间,责任反思和追究也会很艰难吗?
记得之前珠江新城金穗路西侧天桥被迫改造一事曝光时,有业内人士称,天桥建成两年就要改造的情况比较少见;不料如今科学城这座天桥使用两年即被拆除,真真又刷新了公共资源浪费的下限。
而事实上,关于广州的天桥建设与养护,引发公众质疑的并非上述两例。媒体早前曾报道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计划投资6338万元对全市100座立交桥、天桥的桥梁绿化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此事遭政协委员韩志鹏质疑后,园林局立即表示,6338万元只是估算价格,存在压缩空间。但之后,此事就从舆论中销声匿迹了。
如果任由公共资源为各种问题天桥埋单的现象发展下去,那么科学城“短命天桥”这一单就必然不是最后一单。现在广州两会正如火如荼地开着,不知可有人大代表愿将此事拿到两会上议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