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居住20年,这井归谁管?

2013年12月06日 10:17   来源:荆楚网   殷建光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昨日有市民反映,偶然发现有人在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担心其生命安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台派出所现已将居住于此的男子就近安排住宿。 让记者意外的是,离该井西侧大约50米,还有一个纸板覆盖、井盖上写着“热”字的井。搬开井盖,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记者刚打算入内一探究竟,被一位中年男士叫住。原来,他就是这口井的“主人”王先生。他称自己今年53岁,家在怀柔农村,在井下已居住近20年,家里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正上高中,儿子上初中。(12月5日《北京晨报》)

  井下居住,是无奈;井下居住,有隐患;井下居住,因为贫穷;等等,这是一个让人思考很多的现象,可以联想房子问题,可以联想弱势群体的安居问题,等等,我只想问,这井归谁管?

  如果我们的城市井都有专人的管理,大概不会有这样的现象,大概不会现在才引起注意,一晃20年,这是井下居住的20年,更是这口井无人管的20年,这才是最让人惊诧的事情。

  如果是废井,那就应该赶紧填埋;如果是好井,那就应该经常修缮;而这里却成了公民的家园,不是说,这里不可以做家园,而是说为什么这里这么长时间没人管。

  从报道看,这里也不能算偏僻,在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也应该是经常有人的地方;如果不是市民的偶然发现,大概这个现象还要继续维持下去,我们发现问题不能只靠偶然啊,必须依靠我们常规的工作必然。

  北京市热力集团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该区域并无集团的管线,“不过在井内居住挺危险,里面那么多设备,倘若不小心触碰,后果将不堪设想。”工作人员提醒道。的确很危险,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经常监管,不让公民在这里居住,给他们设计打造一些温暖的临时住所呢?

  我只想说,井下居住20年的公民是幸运的,不可能所有的公民都如他这样幸运;我只想说,我们的部门管理工作再也不能如此马虎,如此麻木,如此疏漏了,公民井下居住20年,这是巨大的管理漏洞啊,这个管理漏洞很可怕。

  由此,我想到井吃人的城市故事,管好城市之井真的很重要啊,不是为了不让公民居住,而是为了让无奈井下居住的公民找到更好的住所,而是为了保证我们的公共设施对公民的安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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