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居住”者将能去哪儿

2013年12月06日 08:05   来源:红网   高亚洲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有市民看到一个老太太把井盖打开进入了下水道,慌忙跑上去想帮忙并且报警,走近一看,下水道里有灯光和孩子的笑声,还有床被子……住在北京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的,远不止他们。邻井的男子说,“三个孩子上学得花不少钱,家里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妻子负责在家看孩子,我出来打打工,房租太贵,至少一个月也得300元,我在这里已经住了近20年。”(12月5日《北京晨报》)

  在高房价高房租的逼仄下,住不起胶囊公寓,再不济也只听说过隐居山林的,或是搭窝于屋顶的,没想在井下还能觅得一处安身之地,还真是闻所未闻。说是创意无限,似乎有点调侃过度了,而且是对于在井下居住长达近20年的一家人,这样的境况无疑是让无数人动容的。

  在四平方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又是如何坚持了20年的?他们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顽强生存的?可能我们许多人都无从想象,更大的奇事还在于,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呢?城市日益繁华,街道日益宽敞,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

  如今,他们将作为城市文明的格格不入者进入舆论关注的视野,他们的命运将迎来什么样的改变呢?根据目前的报道,他们被安置在临时住所,既然是临时,自然还要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他们还能回到井下吗?显然是已经不可能了,姑且不说他们的井下生活可能对公共设施造成潜在危险,单就他们的出现给市容市貌造成的“非正面影响”,要回到井下是不可能了。这就如此前那些天桥下的流浪者,一经媒体曝光后,便被迅猛“生长”的水泥锥堵住了安身之处。

  那么接下来,他们将面临的,无疑是两种选择,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后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运地安置到“温暖”的住处。如果是前者,对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吗?显然也不算,他们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异常的意外走失者,他们虽然处境艰难,但是显然是揣着一个城市梦而来的,有为孩子的教育而来,有为更好的生存而来。如果就这样把他们遣送回家,他们勇敢地进入城市的意义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为对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们还至于舍弃家乡,蜗居井下呢?

  他们有没有可能住进安置的温暖住处呢?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媒体的强烈关注下,城市管理者基于人道关怀向弱势者提供意想不到的关怀,这并非没有先例,如此前“自锯病腿”的河北农民,在舆论的关注下,各种意想不到的“关怀”汹涌而来,以至于后来他形成了对媒体的依赖,生怕丢失了媒体的关注。如果他们住进了温暖的安置处,比如安置房,这首先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如果他们可以,那么多类似于他们的弱势者是不是也要被悲情地发现,然后被温暖地安置呢?这又会是我们在文明社会所乐见的吗?

  对城市中的弱势者而言,寻求可能的庇护,应该是他们在实现城市梦的过程中可选择的路径依赖,当然,这种境况的实现,肯定不能完全仰仗于媒体的关注和舆论的热议,需要社会管理者勾勒出稳定而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至少能让居者有其居。关于廉租房,“僧多肉少”可以成为一个去说道的理由,但是如果现行的分配制度,做不到让最迫切需要者得到最及时的帮助,那还不如“人艰不拆”,让他们在井下居住过冬呢!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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