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资近7亿、历时三年建成的蚌埠大庆路淮河公路桥,于去年12月底正式通车,但仅9个月后,主桥面大面积出现“脱皮”现象。市民质疑是豆腐渣工程,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除了车辆超载因素,最主要的是桥面上使用的全部是进口材料,而外国的材料设计不适应蚌埠的高温。(11月28日《深圳晚报》)
和以往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车辆超载”上相比,淮河公路桥的建设方给出的理由在“新鲜度”上确实有了进步,但是一个新鲜的借口,就能够成为卸责的理由吗?先不说建设一座普通的公路桥,有没有必要连沥青和粘贴剂都要花大价钱从国外进口,即便这些外国进口材料真的存在“水土不服”问题,不但不能成为有关方面卸责的理由,反而恰恰证明了他们工作上的失职。
试问,当大桥的建设方决定从外国进口沥青、粘贴剂等建筑材料的时候,难道没有对这些进口材料的性能、温度、湿度等气候条件的要求做深入的了解和全面的考虑?这应该是基本的常识吧。如果考虑到了,为什么还要进口?如果没有考虑到,那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而且在笔者看来,如果大桥建设方明明知道这些进口材料用到国内的建筑上会产生“水土不服”,却仍旧坚持要购买使用,那么就应该由有关方面深入调查一下,这其中是不是存在权钱交易等商业贿赂和腐败的问题了。不管怎么说,面对耗资高达7亿的大桥通车仅仅9个月就出现的质量问题,无论如何不是一句建筑材料“水土不服”所能搪塞过去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