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位才能摇号 让公众陷入蛋鸡困局,这并非好政策

2013年11月07日 07:12   来源:西安晚报   吴龙贵

  日前,北京市交通部门提出多项治堵控污建议,其中包括建议研究以停车泊位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实施可行性,把拥有停车泊位作为申请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审核条件之一。专家称此举有利于规范停车秩序,但有网友认为这是鸡生蛋蛋生鸡的两难命题。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首都变成了“首堵”,而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在此语境下,交通部门出台了多项治堵控污政策,诸如每月设“无车日”、取消不限行工作日、延长公交车道使用时间等,公众并无异议,最大的争议来自于“摇号者须先有车位”。网络调查显示,有近八成的网友对此项措施表示反对。原因很简单,前几项措施不管实施效果,最起码对所有人是公平的,而后者则显失公平。

  以车位来控制机动车的增长,缺乏逻辑上的合理性。要求拥有车位事实上只是提高了申请摇号的门槛而非减少指标。支持“摇号者须先有车位”政策的最大理由是,此举有利于规范停车秩序。但关键是,这完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从根本上说,控制机动车的增长,才有利于规范停车秩序,而非相反,规范停车秩序可以控制机动车增长。更要看到,停车秩序的问题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而摇号则是一种公共利益,“摇号者须先有车位”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停车秩序,但却是拿公共利益为职能部门的失职埋单。这样的管理思路,无疑是本末倒置。

  退一步说,即便“摇号者须先有车位”能起到控制机动车增长的作用,我也不认为这是一项好政策。因为任何一项政策都不能以结果为唯一的目的。正如网友所说,这实际上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两难命题,对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没有车位,不能申请摇号,而拥有车位又未必摇得上号,经济风险太大,最后只能选择放弃。公共政策应当对所有人公平,如果一项政策不能给人一种合理的预期,就很容易异化为一种特权,只能由部分人享有。

  有必要指出,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唯一办法就是控制机动车本身,没有其他捷径可走。这个办法最公平也最有效,成本也最低。根据新政策,从明年开始,北京市每年机动车的摇号指标由每年24万个降为15万个,减少了9万,这个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随之而来,既然无论怎么样,北京市每年都会增加15万辆的机动车,那么“摇号者须先有车位”又有何意义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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