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7年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因“不接地气”遭遇推广难之后,改版后的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今年在本市中小学展开试点。记者近日发现,新版的校园集体舞为了打消学校、家长对于肢体接触引发早恋的顾虑,取消了男女拉手等肢体动作,但其推广仍然不顺利。在男女生是否应该拉手的问题上,不同人之间也有很大的分歧。(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男女生跳舞时拉一拉手就可以引发早恋,那么,其日常学习过程中,因为需要长时间接触、相处,也应该存在发生早恋的“风险”。而且,没有研究数据表明,拉手比不拉手更容易触发早恋——学校、家长的担心大都是出于自身经验的推测,或者说臆断——所以,如果跳舞时的拉手必须被禁止的话,照此逻辑,男女同桌、同窗甚至同校也应该被禁止。
很显然,社会发展到现在,已经极少有人反对男女同校、同窗甚至同桌了,那么,为什么仍然会有那么多的老师、家长如临大敌般地反对男女生在跳校园集体舞时拉手呢?
他们的逻辑或许是这样的:异性之间的身体接触,容易引发各自体内荷尔蒙的变化,而荷尔蒙的变化则会引发情感的变化,情感的变化则会引发早恋。
这一逻辑是否成立呢?在某种程度上,它确实是成立的,身体的接触确实会促使互相欣赏的异性对彼此产生更多的好感,进而促使其关系更加紧密。但是,这种关联却不存在必然性。因为,并非一男一女异性相处就能产生感情,陷入爱河,因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相爱,还需要相互之间的欣赏,对对方从身体到精神的欣赏。既然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该早恋的人跳舞的时候不拉手,也会早恋,不会早恋的人,跳舞的时候拉手,也不会早恋。
当然,学校和家长的担忧并非毫无道理。毕竟,虽然从社会整体来看,两性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开放,禁忌越来越少,但是,在中小学生一直生活在其中的学校里,这种气氛整体来讲还是比较保守的。所以,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大家遵守“男女授受不亲”的陈腐规则,但在实际上,男女生之间的交往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就是以少接触为原则的——至少身体上的接触是这样的。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男女生是否应该拉手的问题,原本不需要讨论,即使讨论,其结论也应该是“可以拉手”。是什么让它成了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并且在第二套校园集体舞中拉手的动作被取消了呢?细究起来,原因必须往前追溯,追溯到上小学之初,甚至追溯到幼儿园时期,追溯到早期的性教育问题上。
幼儿最初连性别意识都没有,更甭提什么“男女之大妨”了,如果能够让他们从一开始就建立正确的男女交往的观念和习惯,做到既不敏感、保守也不过于开放、轻浮,等他们进入小学、中学甚至年龄更大之后,跳舞时拉一拉手这样的动作,会被当作与日常交谈一样自然而然的事情,也就不足以引发有关早恋的担忧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