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旨在重拳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的专项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对违规出版内容违法图书的中国画报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套一句老话来说,这是“完全必要的”,但不能说是“非常及时的”。少儿出版乱象早已存在,题材恶俗、趣味低级的读物续有出现,早有人提出不要把少儿读物变成少儿“毒物”,有关管理部门过去对此只是一般性的提醒下属单位注意,缺少有力的整治行动,以至未能及时有效地遏制其发展。不过,“晚也未晚”,如今出重拳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也还是能净化少儿出版市场的。
重拳出击,首先是要严惩违规违法行为。对那些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恐怖残酷、荒诞离奇内容,严重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毒物’”,要坚决取缔;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查处,这里不能有任何的心慈手软,更不可因各种利害关系而网开一面。只有动真格,而不是虚幌一枪,方能真正发生震憾力,使三个“不得”的要求不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而是切实地落到实处,即:“不得出版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内容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内容低俗、质量低劣的出版物,不得印刷、复制、发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
出版市场近年不大景气,由于家长给孩子买书不心痛钱,少儿图书销路相对较好,它也就成了出版者争夺的一块“肥肉”。据统计,全国581家出版社中有523家都在出版少儿读书,还有一些民营出版机构也在出,近5年来,少儿图书品种每年增幅都在40%以上,鱼龙混杂现象突出。图书本是一种精神文化产品,是用来滋养人的精神成长的,合格的出版人应具有文化理想和社会责任,可现在一些做出版工作的人,以谋利为宗旨,为了多多赚钱,不可避免的会向庸俗、低俗、恶俗的路上滑去,泡制出一些烂书“毒物”。因而,整治“毒物”,不能止于就事论事,需要进而规范出版秩序,强调专业出版,强调编辑必须具有文化意识和责任意识,那些本质上是商人而不是文化人的人,是不宜让他们窃取编辑出版权的。有人说,“教育儿童是一个良心话,做少儿读物更是良心活中的良心活”,做这样“良心活”,一定要有文化良心,不能让被金钱薰黑的心染指。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就是我们国家的未来,为了少年的健康发展,为了国家的富强,对少儿出版市场的重拳整治,在严惩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版机构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用组织人事制度保证少儿出版的繁荣而纯洁,以免专项活动的一阵风过后,烂书“毒物”又“涛声依旧”。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