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关接受商家赞助是个什么罪?

2013年08月30日 10:32   来源:荆楚网   郭元鹏

  近日,江苏省姜堰市一洗浴中心老板实名举报辖区派出所长收取赞助费,且不开具票据。此外,该所长还常年收受他人礼金及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收取保护费。昨日,姜堰市公安局作出回应,收赞助费的是派出所,金额达100多万元,“均开具了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入账”。(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关注这起举报事件,不能仅仅关注个例,而要关注现象。关注商家赞助政府机关的现象。就这起事件而言,疑云重重。一者,这个被收取了赞助费的洗浴中心缘何在拿出了赞助费之后才举报?是不是拿的时候心甘情愿,有什么问题没有办完美才开始举报?是不是在过河拆桥,问题解决了开始心疼自己的人民币?这些问题也只能等待事情的进一步调查了。

  前段时间,延安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被曝严重超标的时候,延安市城管局回应了这样的话语:“汽车是长庆油田公司赞助的。”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理直气壮的。这也正反映出这么一个现象:政府机关接受企业赞助的时候很坦然,好像这是应该的,是没有问题的。也正因为这样,如此现象才更加值得反思。

  政府单位都有着自己的资金,这笔资金是年初财政预算早就敲定的,资金数额也是经人大审定的。这些预算资金对于一个单位的工资发放、办公设备的添置绰绰有余。换句话说,政府划拨的资金就是让你用于办公的,这里面政府想的还是很仔细的,就连一支笔、一滴水、一张纸都给你们想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个单位还有没有权力接受商家的赞助或者奖励呢?个人接受物品是受贿,单位接受物品是个什么罪呢?

  现实生活中,这已经成为了一个常态。某某富商向某某单位捐助价值多少万元的办公设备,某某厂家向某某单位捐款多少万元,这样的新闻我们常常可以在媒体看到,这似乎成了“正能量”!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被误认为成了“正能量”才是更为可怕的事情。当税务机关接受了厂家的赞助后,当工商机关接受了商家的赞助后,当药监局接受了药企的赞助后……还能公平的去开展公务吗?我想那只会成为笑话!

  赞助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商家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都是不可行的,有了赞助的举动,也就有了官商的勾肩搭背,这种赞助背后受伤的还是民众。

  洗浴中心举报派出所,这很有意思。按理说,洗浴中心最害怕的则是派出所了,这次倒好,这派出所却要敢当缩头乌龟了。吃人嘴软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应该说,举报派出所的洗浴中心也纯洁不到哪儿去。就这起事件而言,公众需要知道的是:一者,这些赞助费派出所都干嘛用了?二者,收了赞助费之后,派出所给洗浴中心做了什么?三者,洗浴中心举报的目的是什么?四者,看看这个洗浴中心曾经做了什么,缘何心甘情愿交了赞助费?

  赞助的和被赞助的都是苍蝇也都是有缝的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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