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媒体时代政法宣传能力·思考 杜航伟
如何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不断提升公安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关键在于及时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要求和传播特点,更新观念、改进方法、创新实践,积极传播有利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好声音”,着力增强有利于警民关系和谐的正能量。
深层次认识新媒体时代公安宣传工作重要性。一是充分认识新媒体时代的巨大影响力。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5.91亿,手机用户突破11亿,微博用户和微信用户分别达到8亿和4亿。微博、微信、QQ等新兴媒体所具有的快捷、便利、实时等特点,使得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效力越来越边缘化,新兴媒体已经成为滋生和引领社会舆论的集散地、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表达个人诉求的主阵地,学会在全时空、多角度的社会监督下开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无法回避的现实需要。二是积极转变新媒体时代舆论应对观念。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群众路线不动摇,坚持文明、理性和规范执法不动摇,坚持主动沟通、接受监督不动摇,坚决摒弃对社会舆情敌视、忽视和轻视的错误态度,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舆情源自实情,公开培育权威、平等促进和谐的新时期舆论观。善于综合应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到防范舆情随时随地、掌握舆情快速准确、处置舆情及时有效。三是真正重视公安宣传舆论工作。继续坚持公安宣传舆论“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职能部门要具体抓,定期分析形势任务、妥善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政工(宣传)等部门实时参与或知晓重大工作安排,为推进公安中心工作搭建“顺风车”。
高水平提升新媒体时代公安新闻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传统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做大做强省内平面媒体的警务专刊(栏),侧重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成效、预防性法制资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治安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努力提高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量,扩大陕西公安工作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二是注重新闻宣传策划,通过开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的“三深入”活动,不断发现公安工作和队伍中感人事迹、典型案例或重要选题,组织邀请媒体记者等专门力量策划开展专题报道,提高报道的故事性、可读性。三是强化公安宣传人人参与,树立“人人是记者、时时有新闻、处处皆媒体”的观念,在建好专职宣传干部队伍的同时,大力强化基层通讯员队伍配备并切实发挥作用,丰富新闻来源和新闻素材积累。四是改进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项目的全面性、考核方式的动态性,完善网络媒体考核标准和方式,增加过程性考核结果在年度评先评优中的比重,激发公安宣传工作队伍积极性。
立体化塑造新媒体时代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一是实行品牌传播,制作、播出、发放反映公安工作的形象宣传片、海报、手册、治安提示牌等一系列形象宣传媒介,强化警察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塑造。二是继续密切警民联系,积极开展爱民实践和“警营开放日”、“当一天警察”、“警民相约警务室”、“警民恳谈”、“向群众汇报”等交流活动,推动安全防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加强网上互动,充分利用公安门户网站、网上警务室、政务微博群等,推动警务公开、网络问政。三是树立过硬典型,提升选树工作的群众性、规范性和透明性,注重发掘、表彰、宣传一批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敢于创新、群众认可的身边典型,要特别重视将群众参与引入典型选树工作,增进警民互动和互信。
全方位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一是提高发现和防范能力,做好与上级宣传部门联动,重视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络合作,做好事先评估和引导预案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同步进行。二是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有关舆论工作规范性文件,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工作任务和运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阐明事实、消除误解、清除谣言,掌握话语权。三是提高民警队伍与媒体沟通水平,开展好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舆论引导意识、新闻业务知识、与群众和媒体打交道能力。强化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理念,主动同媒体交朋友,认真落实各级新闻发言人和重大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每个民警的媒介素养,在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的前提下,及时满足媒体正当新闻需求,在新闻采访报道中加深理解,合作共赢。
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要与时俱进,转变理念,不断提升公安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更加积极主动地顺应民意、回应关切、改进工作,努力在新的起点开创公安宣传工作新局面。
(作者系陕西省省长助理 公安厅厅长)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