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平:经济稳增长决不能走老路

2013年08月09日 08:1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从2010年上半年的11.1%降至今年上半年的7.6%,有人认为中国经济已逼近“下限”,前景堪忧,有人认为应当采取扩张性政策以重返高速增长轨道,有人认为这是实现经济调整转型必须付出的代价。面对诸多担忧和议论,如何正确认识7.6%,以此分析判断我国经济增长的新阶段、新趋势、新特点,进而厘清发展观念中的一些误区,十分必要。

  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7.6%的增长速度仍是最快的。即便是与我们自己的预期比较,也依然高于年初制定的7.5%的目标。并且,从上半年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就业基本平稳,物价涨幅与去年同期相比还有小幅回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同比增长11.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本稳定,夏粮再获丰收,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生机勃勃,节能减排继续推进,单位GDP能耗下降了3.4%。结合这些指标再来看7.6%,应当说这是一个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增长速度。

  回顾这10年,2003年至2007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11.6%,2008年至2011年年均增长9.6%,2012年增长7.8%,再到今年上半年增长7.6%,呈现逐级下降的态势。这其中,既体现了世界各国发展阶段和规律的“共性”,也体现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某些“特性”。历史地看,从高速增长期向中速平稳增长期过渡,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走向,德国、日本、韩国等追赶型经济体在经历了二三十年的高增长后,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了增长速度的回落,平均降幅达30%左右,这是经济规律使然。从我国的情况看,经过3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经济总量和基数变大,同样是增长1个百分点,在2000年意味着900多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到2012年则需6000多亿元,再要继续维持10%左右的高增长显然不切实际。与此同时,我国人口结构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已经出现“拐点”加之结构调整提速、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空间缩小、基础设施投资潜力下降等条件的变化,必然使中长期潜在经济增长水平有所降低。权威机构的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已进入7%至8%的平台,今后几年只要增长7%左右就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翻一番”目标,也不会带来太大的就业压力。结合这些情况再来看7.6%,应当说这是一个符合规律、切合实际的增长速度。

  对7.6%有客观清醒的认识,有利于树立科学的“速度观”,坚定“稳增长不能走老路”的决心。我们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创造了巨大繁荣,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例如牺牲了大量劳动力福利、付出极大的环境资源成本,一些行业出现严重的供需失衡,也积累了不少财政金融风险,代价高昂。如果继续追求过快的增长速度,甚至不惜用政策强行“推高”,在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就只能再走回老路上去,这不仅违背经济规律,而且会加剧已有矛盾、带来诸多风险。

  当然,不追求高速度,不意味着“不要速度”,没有一定的增长速度,会给居民收入、财政收入、企业经营带来影响,进而影响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实现。面对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我们要追求有质量、有效益、利民生、护生态的速度,为此,既要做好“减法”,把资源能源消耗降下来,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降下来,把不可持续的GDP高速增长降下来;也要做好“加法”,把注意力更多放在投资效益和企业利润率是否提高,投资与消费的比例是否合理,产业结构是否得到优化,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是否和经济增长同步,单位GDP能耗强度和排放强度是否降低等方面上来,把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创造和利用转型升级新机遇。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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