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无灯,非要出事才“高度重视”?

2013年08月07日 08:26   来源:羊城晚报   □何 龙

  在一个曾经号称要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城市里,一条车流人流量不小的道路居然大半没有路灯!这条路叫怡新路,它连接广州大道北与沙太路。一到晚上,往返怡新路与沙太路的居民要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摸黑行走,随时都有可能被汽车撞倒。

  昨天,广州电视台记者在这条路上现场拍摄,如果没有车灯,几乎完全看不到路况。接受采访的路人说,他们晚上在这条路上行走,一怕被车撞到,二怕被人抢劫,没有一点安全感。

  因为没有路灯,路人被撞死的事早已发生过:2009年12月,广州白云区人和镇106国道秀水村段,就因道路漆黑,一辆货车撞飞了过斑马线的女孩,当时,远在上海的东方电视台还播出了这个骇人的视频。

  怡新路介于天河区与白云区之间,应该不算太边缘。但哪怕不在城市的边缘,也出现了几乎完全“不见光”的路段。这样的事,很难令人相信发生在曾经要花费1.5亿元搞光亮工程的广州。连照亮工程都没有做好,还想斥巨资搞光亮工程,难怪这一计划要遭到人们的反对。

  2011年12月,一度引发各界广泛争议的广州珠江光亮工程再次被提上日程,只是费用从1.5亿元直降到2719万元。那些节省下来的钱,只要不搞豪华排场的“中华灯”,应该足够给广州缺少路灯的道路装上路灯。2002,针对五山地区东莞庄路、凤阳路等长期无路灯的情况,广州市政府也只拨出约100万元,就解决了这一问题。为什么有路无灯无人管?是因为这些地区的“面子”不够大?

  显然,钱不是问题,人才是问题。有记者曾针对广州诸多路段无路灯的情况,电话采访了市路灯局有关负责人。对方答复称,现在一般小区路灯的安装程序是“谁开发、谁配套、谁安装”,即该路段的开发商要负责该路段的相关市政配套设施。

  如果诚如这名负责人所言,小区路灯的安装责任在开发商,那么当开发商不按要求安装时,路灯局也应负起监管的责任。何况,许多无灯路,根本就不是小区的“私家路”。现在,明明该有路灯的却没有,路人分分钟都有可能遭遇不测,是不是要到有人遭遇不测时,相关部门才开始“高度重视”,才开始“亡羊补牢”?

  “不见死人不重视”的事已经屡见不鲜:沙井无盖而吞人,涵洞无栏杆而掉人,都是有人用生命敲响管理者的警钟。相关部门往往在事后用“高度重视”来代替责任追究,这很容易让一些责任部门淡化了平日排查隐患的意识,导致悲剧一再发生。

  现在,电视台已经报道了怡新路的安全隐患问题,这能警醒相关部门吗?真心希望以上的文字,别在将来的某一天,成了怡新路“出了人命才高度重视”的“立此存照”。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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