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常回家看看”成为子女头上的“紧箍咒”

2013年07月02日 10:56   来源:荆楚网   王静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7月1日 中国新闻网)

  根据民政部的数据,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其中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很多留守老人在生病时无法及时就医和得到良好照料,导致近半数的留守老人身体“不好”或“很不好”。除此以外,精神空虚也是留守老人最大的“心病”。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许就是基于我国老年人的现状所作出的调整,新法规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笔者很疑惑,写入法律的“常回家看看”是否会成为子女头上的“紧箍咒”?

  我们国家关于孝的文化源远流长,从西周开始就有了孝道之说。所谓“百行孝为先”,也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因此,可以说,孝顺父母、回报父母在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里都是根深蒂固的。但是现实的社会又是残酷的,很多子女为了生计疲于奔波,不得不放下父母、背井离乡、外出谋生,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多见,也许回家看一次父母会意味着一个月的颗粒无收,给父母打个电话会意味着一顿饭钱没了着落,因此,他们选择在春节那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再向父母诉思念、话团聚,不然我们国家也不会每年春节都出现“一票难求”的现象。

  因此,笔者认为,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愿意和父母在一起,每一个人都爱自己的父母,每一个人都不想给自己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要想解决留守老人的问题,“温情招数”应该会比“铁腕法律”更为有效。可在村(社区)的办公场所利用现有的电脑网络设备,定期让留守老人和子女视频通话,解决老人的思子之苦。还可多为老人举办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填补老年人精神的空缺。更应该及时建立起完善的养老支持政策和福利制度,真正让留守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养”,并出台相应奖励政策,支持鼓励子女将父母带在身边等等。希望通过这些“温情招数”,可以让留守老人的问题从本质上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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