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陕西眉县突破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红头文件,引发广泛关注。其中,出于销售“社会”牌水泥目的为眉县各县级部门及乡镇确定销售任务、要求眉县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社会水泥等内容,引发水泥同业竞争对手不满。(6月30日《新京报》)
企业水泥滞销,政府下红头文件促销,真是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有急,其间的服务意识让人深感敬意。然而,稍一思索,便总感觉到不是味。企业的销售自然有市场无形的手去推动,水泥滞销只能说明该水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了阵,而究其原因,要么是价格不占优势,要么是质量出了问题,而市场的问题也绝对要靠市场的手段予以解决,企业唯有提高质量、降低价格、扩大影响,才能提高市场份额,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定点扶持水泥企业,明令要求所属乡镇与部门的购买任务,明确县属所有重点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指定水泥,显然这是以行政手段左右市场,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虽然,对该水泥的销售达到了扶持的目的,但是,却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水泥销售的地方垄断与行政性保护,这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政府下红头文件促销水泥,最终原因还在于该水泥是当地的利税大户,扶持该水泥,其实,也是打牢税收基础,保证当地财政收支。对于县域经济而言,重点企业如若效益不好,势必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促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因而,对于企业水泥的滞销问题,政府不可能坐视不理,政府下经头文件促销水泥,虽然违背市场经济原则,但是,却情有可愿。
然而,这却并不能作为以行政手段插手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的理由,更不能做得理直气壮,心安理得。政府下红头文件帮助企业销售水泥,虽然短时间内解决了企业滞销的难题,但是,企业自身的问题,却并没有根本性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企业的管理问题也会因政府的帮扶而一时隐藏,这显然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而政府的行政帮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企业的惰性,使企业产生依赖思想,从而失去企业自身发展的持久动力
作为服务性政府,帮扶企业是其应尽的职责,然而帮扶也需要注重方式,讲究方法,以行政推手,扰乱市场,是一种乱作为,其后果比不作为更为可怕。既然水泥可以下红头文件促销,那么,其他产品是否也需要下红头文件促销呢?如若,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如此作为,那么,商品如何流通,社会又如何进步呢?发红头文件销售水泥,值得政府管理者深思。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