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者能否获得“心灵安宁”?

2013年06月27日 07:03   来源:红网   张楠之

  这两天,有两个备受瞩目的案子进行了再审程序。一是浙江的“萧山5青年劫杀出租车司机案”,田伟冬等人在监狱里呆了17年之后终于等到了疑似“真凶”获网,使得他们的案子出现转机。另一个案子,就是河北的“聂树斌”案,近20年前,他因为被指奸杀一女子而被枪毙,死后10年,一个叫王书金的人供述称自己是此案真凶,并且坚持上诉认领此案。而这两起案子中,无论是田伟冬等人,还是聂树斌,都遭遇了刑讯逼供。

  在一些警察眼里,福尔摩斯应该是一个笨得有些天真的人,因为无论是什么案子,他竟然都要认真地去推理、演绎,费力劳神不说,还得不到什么好处。到了他们手里,一旦用上了刑讯逼供,不仅破案神速,还能获得不菲的破案资金,并且,将其作为自己的成绩和资本获得提拔重用。更重要的是,还能和福尔摩斯一样获得“神探”的称号,何乐而不为呢?

  在这样的利益与心理的驱动之下,刑讯逼供虽然一直隐藏在公众视线之外,但却从未从公众的视线里彻底消失过。与此同时,一系列的冤假错案也就不断出炉了。

  王书金称,自己坚持上诉要求调查核实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不是为了替素不相识的聂树斌抗什么案子,而是为了通过还无辜者清白,来减轻自己的罪孽,“得到心灵的安宁”。对于王书金来说,无论聂树斌案中的被害人是不是他杀害的,都不影响他所面临的刑罚,因为单就他所犯下的其他案子,就足以让他被判死刑。所以,对于他来说,很难说这是“虱子多了不痒”式的胡乱揽罪,而是确实是为了获得“心灵的安宁”的坚持。

  但是看得出来,检方的坚持精神并不比王书金少多少。检方坚持认为聂书斌案不是王书金犯下的,他们纠缠于一个个具体的细节,从王书金描述的死者身高与实际的不符,到没有供述死者颈部缠绕的花衬衣,似乎每一个细节都不肯放过。可是,他们却不去理会聂树斌案只有口供没有物证、人证的事实,更不理会聂树斌被刑讯逼供的事实。选择性的重视和选择性的无视,与刑讯逼供一样,都是对生命的漠视。

  对田伟冬进行刑讯逼供的刑警说,“你如果不死,可以回来找我”,如今,田伟冬活着回来了,那位刑警呢?他在干什么?他还能那么牛气冲天吗?

  说起来,无论是田伟冬还是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刑警都是幸运的,因为当年的那句被当成反话来说的狠话终于有了兑现的机会——虽然是以刑讯逼供者不愿看到的方式兑现的。而聂树斌却没有那么幸运,可以想见,如果刑讯逼供没有达到让人生不如死的程度,一个求生欲望强烈的人,一个没有杀人的人,一个明知承认杀人会被判死刑的人,是不会承认所谓的犯罪事实的。但是,聂树斌还是承认了,当年的警察对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近二十年来,当年办案的警察们每天都能睡得踏实吗?电闪雷鸣的夜晚,他们没有做过噩梦吗?用句迷信的说话,他们不怕聂树斌的冤魂回来找他们吗?

  如果将来事实证明,聂树斌真的是冤枉的,人真的是王书金杀的。到那时,人们一定会说,虽然王书金犯下了那么严重的罪行,但在坚持“好汉做事好汉当”上,他算得上是个英雄,而那些坚持不肯纠错的人,只能被称为狗熊。

  实际上,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人的尊重,是对生命的尊重。如此,才能像王书金说的那样,让自己在生前死后,都能获得“心灵的安宁”。兔子就是兔子,即使屈打成招承认自己是狗熊,可它仍然只是一只兔子。刑讯逼供的指使者和施行者应该明白,即使被冤枉的人无法亲自回来找你,法律也必将替他找你,到时你将面临的将不仅是良心上的谴责!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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