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成立短短一年多来,广州出现了7个被统称为“公咨委”的非政府组织。这些“公咨委”,有的协助城市废弃物处理,有的监管慈善项目,有的为城中村改造服务,而最新鲜的是前天出炉的广州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
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新成立的“公咨委”,在它的成立大会上带出了一些新鲜话题。例如,“公咨委”的功能定位、运作模式、经费来源乃至发展前景。作为新闻,这个“公咨委”大部分成员竟然认为他们的作用主要是收集民意,充当单向“传声筒”。不错,“公咨委”这种“咨询式政治”的产物,它固然要在运作过程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但,这就是它全部的功能吗?
我以为,作为媒介,作为平台,作为第三方,“公咨委”咨询的对象既是民众,又是政府,这种双向的作用即所谓的桥梁和沟通。所谓咨询,远远不是收集民意那么简单。何况,它还有监督功能。
且不说所有“公咨委”的全称都冠以监督二字,就是今年3月出台的《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也明确提出“尊重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可谓有名有实。如果一个“公咨委”成立之初,就自行废止了监督权,甚至不会代表公众向政府咨询,我以为,这样的“公咨委”成不成立都罢,别浪费了资源。我不知道,这样的“公咨委”和创新社会管理有什么关系?我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这也不是政府的期许,不是政府推动“公咨委”成立的初衷。
作为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的主任,我姑且“倚老卖老”,晒晒第一个“公咨委”的家底。我们有一个得到政府和群众认可的16字工作方针:民意征集、矛盾协调、过程监督、工作评价。不客气地说,我们不仅“上蹿下跳”,一直在探索发展政府和民众沟通的机制,我们还一直在行使监督权,乃至引入媒体监督,同时自身坦然面对社会监督。
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形式,“公咨委”当之无愧具有双重身份。它可能既代表公众行使咨询或监督权,又可能代表政府行使咨询或监督权。其实,这也是“公咨委”的基本功能。
诚然,“公咨委”问世不过一年多,之前并无先例可循。如何定位,如何运作,现阶段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探索。事实上,无论是哪一个“公咨委”(包括同德围的)都还很不完善,都还只是一块块的“试验田”。不过无论如何,“公咨委”如果仅仅充当报告式的“传声筒”,相信资金来源没保障,更谈不上什么发展前景。原因很简单,具有现代执政理念的政府,还有现代公民意识的老百姓,都不会喜欢可能沦落为傀儡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作者是广州市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