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遍15家机关单位 网友:传说中的侠盗?

2013年06月03日 08:48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今年3月份以来,江苏常州溧阳的国土局、房管局、卫生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单位接连被一男子“光顾”,他盯上领导的办公室,偷走电脑、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据统计,该男子共盗窃了15家机关单位。小偷偷机关单位,你怎么看?

 

  [新闻解读]

  分析

  蟊贼为何“专偷领导”?

  小偷为何“专偷领导”呢?这正是小偷的聪明之处。其实这并不奇怪,早有先例,时有发生。2012年6月13日,盗窃嫌疑人周某、苏某被抓。该团伙在全国多省市犯下盗窃案300余起,他们的作案目标全部是政府领导与企业老总。落网后的马某交代,他发现有些机关单位表面戒备森严,但其实安防漏洞很大,再加上曾听说有小偷专门偷政府机构,收获还不小。他觉得自己有盗窃经验,攀爬技巧也不错,完全可以好好赚上几笔。而且在众人的认知里头,有贵重物品的一般多为局领导办公室,于是,就将“财路”盯住了这些“领导”办公室。

  这完全是“经验之谈”,小偷找领导下手原来取之有“道”!小偷“专偷领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被盗后领导一般都不敢声张、不敢报案,哪怕是警察找上门来,有的领导还拒绝配合调查。小偷能偷出贪官,说起来有点像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谭,不过却是活生生的现实。近几年,媒体披露的贪官因被盗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案例很多。

  如此看来,“专偷领导”既有油水,风险又小,如果不经意之间还“偷”出一个大贪官来,为反腐败立了功,就会被人们称为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人民好小偷”,何乐而不为呢?(吴展团)

  质疑

  男子盗15家机关单位是劫富济贫?

  张宇该名专偷领导办公室的男子,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许多网民称赞他干得好,是劫富济贫的表现。然而,笔者却有不同看法: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的来源,的确应追查。但同时,也不能忽略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一码归一码,切记不要被敏感词“领导贵重物品”混淆视听。

  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一直是国家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办公室有众多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如此行为,显然不符合廉洁形象。然而,对于相关人员的腐败质疑,不应带入对盗窃者的同情、赞扬的感情色彩,部分公民对于政府官员的“偏见”也不可带入对犯罪者的姑息中去。

  男子撬开办公室门,连续盗15家单位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该恶行,不应该受到大众的追捧。随着一些官员负面信息的曝光,大众“仇官”情绪变得高涨,公众在要求严惩官员犯罪的同时,理应约束自身行为,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都不应违背法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每一位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去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

  “男子盗15家机关单位”是劫富济贫?如果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正常、合法的,那么类似非法窃取他人财物事件是否会再次发生,确实是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假如越来越多的人用此种方法去“劫富”,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陷入一片混乱,最终可能危害社会安全。

  提醒

  揭露贪污腐败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

  揭露贪污腐败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因为贪污腐败本就是违法行为,倘若我们再用类似方式揭露,显然是以暴制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民的行为也应曝光在阳光下。

  面对此次事件,各方需要严厉对待,捍卫法律的尊严。一方面,严惩该男子的盗窃行为。另一方面,也要追查15家机关单位领导贵重物品的来历,一经查实贪污腐败,也要严惩。如此,才能真正意义上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张宇)

  [微言大义]

  @杨宗领: 知道领导收礼了,有货!

  @周浩彬: 就差公安局没敢下手,真狠!

  @一梵: 领导受贿上来的东西,被盗了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大多数都自认倒霉不敢报案,聪明的小偷。

  @sapphire: 这是传说中的侠盗么?

  @人民公仆: 这才是人民的好窃贼,这样的人不招人恨。

  @沈海波: 独辟蹊径。侠盗。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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