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何时能远离“医疗垃圾”的侵害

2013年05月28日 10:10   来源:荆楚网   蔡玉军

  广东普宁医疗垃圾黑色链条曝光,两局长被立案,医疗垃圾的问题被曝光后,揭阳、普宁两级党政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强力措施,展开地毯式清查打击行动。目前,普宁里湖、池尾、燎原等镇(街道)医疗垃圾非法回收点已被查封,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被立案调查,普宁人民医院院长和一名副院长已被停职、立案调查,另有一名副院长被免职、立案调查,该院内感染管理股负责人、环境整备股股长被免职并立案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羊城晚报》5月28日)

  国务院2003年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医疗垃圾被称为头号危险废物,医疗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真菌、病毒、细菌孢子等微生物的传染病菌。如果重复使用或再生利用,会直接携带传播病源菌,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另外《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也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垃圾,也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垃圾或者将医疗垃圾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对于医疗垃圾的处理,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对医疗垃圾规定为集中统一销毁,不得重复使用与再生利用,处理方法是焚烧或掩埋。其它国家对之也是无可奈何,全世界都称医疗垃圾为“顽症”,并且非常深恶痛绝。

  “医疗垃圾”交易市场再次被媒体曝光,垃圾回流问题浮出水面,政府明令禁止的事情却仍然有人冒着被抓的危险去做,可见其利益会有多大。一个利益的链条应该从根本治起,这次揭阳市政府在“医疗垃圾”问题的处理上是积极的有效率的,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对参与其中的“恶官”进行严惩,从根源处找问题、抓问题、解决问题,民众大快人心,民众期望政府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并且越做越好。

  “医疗垃圾”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制成品”普通民众却难以甄别。我国有明确规定,所有的废塑料都不能做食品包装用材料,而医疗垃圾恰恰是其中危害巨大的部分。因为好的塑料原料材质是从石化厂出来的,是符合卫生要求的,它加工成的制品很干净。而废塑料制品却较脏,制作成玩具等产品危害的将是贻害无穷。

  笔者奉劝那些从事回收、生产、制作“医疗垃圾”的人请住手,因为你在昧着良心赚钱,假如你稍有些良知都不能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国人会愤慨,你的家人也会为你感到羞愧。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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