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中爆料,称吉安市泰和县某村收取农民种地的“天水费”,从2007年起,每亩责任田每年收17元。随后,记者联系上泰和县水利局,该局一名彭姓局长对此回应,网友反映的“天水费”应该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且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收取。(5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彭局长说从来没有让村里收取“天水费”,并不能说明没有此事。泰和县有些网友说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有些网友就说自己被迫缴纳了“天水费”,这就说明泰和县确实存在着这种咄咄怪事。泰和县水利局彭局长也从侧面认证了这种说法,他向记者透露,针对网友同时反映的某些村通过收取农田灌溉水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情况,水利局已经派人下去调查,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给网友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彭局长的态度很诚恳,结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昨天看到某警方强迫家属支付“破案尸检费”,今天又看到村里收取“天水费”。这怎能不让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呢?所谓的“天水费”就是指天上降下的自然雨水,落到农民的田里需收取的费用。呜呼,这也要收费,简直是穷疯了,真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哪,就是要收“天水费”的话,那也应该由老天爷收,也轮不到村里收啊。要是天上的雨水也要收费的话,那呼吸、放屁等都得收费了,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工作”,不收取农民的任何费用还发补贴,而有些乡村干部居然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这是非常恶劣的“坑爹”行为,必须严惩不待,以儆效尤。另外,我个人认为,泰和县水利局这种向农民收取“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的做法也不妥,国家、省、市、县已经给水利部门下拨经费了,为何还要向农民收取水费呢?这部分钱应该由县里统一买单,别再让农民掏腰包啦。有些地方已经这样做了,这是真心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举措,应该提出表扬,希望各地效仿。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