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警,你可知自己“摊上事了”?

2013年05月15日 07:06   来源:红网   王明洋

  5月12日晚10时24分,有人发微博说,“在校园搞表白,校警来泼了盆水,只想说校警你不懂爱,不过还是阻挡不了爱的冲动,两人华丽丽地牵手了,在宿管的查房声中大家解散了。”为了给过生日的女友一个惊喜,大二学生小王和同学筹划多天,在女友宿舍楼下用上百根蜡烛摆起了一个大大的“LOVE”,没想到还未等到女友下楼,就被赶来的校警用脚踢翻。(5月14日《华商报》)

  你不能说校警浇得不对,执法如山,法大于情。关键是,这活干得不漂亮!说“大煞风景”也不为过。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费力不讨好”,因为太伤人了,真是“得不偿失”。

  忽然想起那则小品《你摊上事了》。那保安固然“执法如山”“认牌不认人”,但毕竟还有一点人情味,他的言行不仅能让人接受,还令人欣赏喜爱。他确实值得“骄傲”。即使他“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说起来,这是艺术,是虚构。正因为我们的现实社会缺乏这么一种“文化艺术氛围”,缺乏必要的“轻松幽默”,不管大事小事,每每弄得不可收拾。校警在浇灭百根庆生蜡烛前,你可曾想过,这百根蜡烛意味着什么?或许将是那女生一生的骄傲和幸福。你浇灭的不是单纯的蜡烛,而是一群青年男女赤热的情怀,对生活对爱情的无比向往和执着追求。你浇灭的是只有这些青年男女才可能拥有的那份甜蜜和幸福。撇开别的不讲,你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丝毫不亚于法海之于许仙、白娘子。你今天浇灭她的生日蜡烛,或许将成为她一生的痛,一生都难以抹去的阴影,甚至对社会产生本能的恐惧、反感乃至“仇视”,不排除有朝一日,她也会来个“水漫金山寺”,来“回报”这个社会。校警的这一“浇”,意味着“覆水难收”、“后患无穷”。校警,你可知,你已经“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你实在没有什么可“骄傲”的。你的所作所为不仅“草率鲁莽愚蠢”,且令人十分的厌恶,十二分的不可原谅。

  如果我们的校警不是“怒目圆睁”,“不由分说”,“浇灭”庆生蜡烛,而是真诚道一声“生日快乐”,同时提出忠告“小心火灾”,或者像在外国影视剧里常看到的那样,“耸耸肩膀”,说一句俏皮话:“噢!我们以为大兴安岭又发生火灾了呢!”或者,扭着屁股再唱上几句,“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了我,我虽然欢喜,却没对你说,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那男生女生们想必会为之愈发地如痴如醉,愈发地热爱校警,热爱人生,热爱社会。这百根庆生蜡烛将是他们人生征途永不熄灭的航标灯。

  “原来生活可以更美的”,可惜由于校警的“一着不慎”,而“全盘皆输”,彻底搞砸了!校警再登门赔礼道歉,“负荆请罪”,那本来可以更美好的结局,已经无法挽回了。

  刚才我提到的“文化艺术氛围”,包括“轻松幽默”,这些东西,只能是“自然而然”的,就如“水满则溢”,强求不得。当然,这与社会大环境大气候密不可分。如果能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人人心平气和,“牙好,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那校警哪来这么大的火气邪气?怎会冒那么大的傻气!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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