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天全县,不少人认为那条“天全县受灾情况不严重有人放烟花爆竹办喜宴”的新闻是天全县在灾后未能第一时间得到救援的原因之一。事件当事人日前告诉南都记者,自家的烟花被误放,因此而遭到大家的非议并不委屈。(4月30日《南方都市报》)
这看起来似乎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家,身处灾区,自家和邻里都已受灾,那么多人受伤,那么多人死亡,那么多人在哭泣,那么多人在施救,可是他们却对此不管不顾,继续着自己的喜宴,燃放着自己的烟花。不仅如此,他们的行为还让身在现场的记者产生了误判,这种误判又进而成了延误当地救援的原因之一。看起来,他们确实应该得到谴责。
可是,问题真的出在他们身上吗?
对于生活在地震灾区的人们来说,就像灾区之外的人们关心他们的生活一样,他们自己最关心的,也是自己的生活。如果生活能够继续,他们当然乐于让它继续下去。所以,当他们中的一些人发现地震并没有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太大影响,或者他们认为可以暂时忍住恐慌或悲伤,继续一件他们认为重要的事情的时候,他们就有权利继续下去。比如,预定的婚礼。
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有的人或许真的只要自己的生活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就对身边的灾难不管不顾,别人烦恼他开心,别人在哭他在笑。但是,正如这个社会上的人不可能都南霸天那样的坏人一样,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像雷锋一样大公无私。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在你忧伤的时候一定忧伤,即便他是一个需要接受帮助的、处于困境中的受难者,是一个按“常理”来讲必须表现出忧伤的受难者。有人哭,有人笑,有人积极救灾,有人袖手旁观,都是很正常的现象。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很多好人、热心人努力的目的,正是为了让大多数普通人过得更好,甚至是让某些人虽然有点没心没肺但却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任何事件现场都可能有例外发生,任何你看到的单一事件都不足以使你形成一个全局的判断,这是新闻采访的原则,所以,即便使记者形成误判的烟花不是孩子们乱放的,而是婚礼的当事人所放,误判也不是当事人的错,而是记者的错。
况且,一个地方是不是重灾区,需不需要及时救援,其判断依据也不能仅凭媒体的报道,而应由灾情本身的大小来决定。记者看到的只是局部,全局的情况则应来自政府部门的信息汇总。无论是将未能第一时间救援的原因归罪于媒体的报道,还是归罪于办喜宴、放烟花从而给记者造成“受灾情况不严重”印象的当事人,都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归罪”,实际上是在为政府部门“脱罪”,是在为政府部门灾害信息通达不顺、有关人员失职推卸责任。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