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多名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恢复强制婚检,深圳市妇联答复称需研究可行性。数据显示,取消强制婚检后,全国婚检率由80%降至2.67%,一些地方直接归“零”,出生缺陷率因此明显上升;而在深圳,2011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6.07‰,较2000年上升了64.3%。这些政协委员认为,仅仅为了“尊重人权”、“保护隐私”而不实行强制婚检说不过去,坚称“保障出生人口素质高于婚姻自由”。(《南方日报》4月24日、《深圳特区报》4月25日)
按照医学家以及计生部门的观点,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居高不下,主要归结为辐射遗传、基因突变和环境、食品等方面的污染等。但没有证据显示,强制婚检的技术方法,能够准确科学的筛查出上述因素造成的出生缺陷。来看数据:2003年,我国出生缺陷率为129.8人/万人,到2011年则上升为153.23人/万人,而在深圳,上升比例显得更为突出。很显然,在实行强制婚检的2003年及之前,出生缺陷率仍有较高的基数,换言之,强制婚检并未起到杜绝或是较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的作用,其检验效果值得怀疑。
近年来全国、深圳范围内出生缺陷率确实都有所上升,但导致上升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不能草率定论。众所周知,最近几十年来,工业化和都市化也带来了更为严重的空气、水等多方面环境污染,上班族(育龄人群)受到的电磁辐射、食品安全威胁也在抬升。这种背景下,即便存在效果存疑的强制婚检筛查,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也完全可能不断升高。
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恢复强制婚检,就不能不谈为什么当初这项筛查制度在其筛查效果未受到太大质疑情况下会被废除。2003年之前,依托于强制婚检制度形成了一个体系庞大的婚检机构系统,耗费了大量的财政拨款,许多地方的经办人员还借婚检强制设租寻租,让许多育龄男女因无力支付婚检租金成本而放弃婚姻登记。可以说,强制婚检制度在当时的恶名,并不亚于同期被废除的强制收容制度。
“保障出生人口素质高于婚姻自由”、“仅仅为了‘尊重人权’、‘保护隐私’,值得吗?大量缺陷儿童的出生将严重影响我国人口质量,严重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速度。”这样的无知话语、危言耸听,何其凉薄!为了提高人口质量而推行强制制度的政策思路,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的婚姻自由和生育权,属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变种,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曾在纳粹德国和20世纪中叶的美英苏等国存在,而今已绝迹。2003年,新版《婚姻登记条例》发布时,民政部曾明确表示,婚姻自由属于基本人权,世界上已没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实行强制婚检,免费自愿婚检的国家也唯有俄罗斯。难道今天的深圳要开历史倒车?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