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资源何必动辄拿提价说事

2013年04月16日 08:17   来源:武汉晚报   林坤

  自去年全国进行了阶梯电价的改革之后,气价、水价也在酝酿着新一轮的价格调整。比如这两天中国水务董事长王文柯就公开表示,“水价至少要提高十倍才行,到30到40元一吨,我坚决支持水价上涨。”(4月15日新华网)

  王文柯要求水价提高十倍的理由,是“现在要以节约水源为目的,来决定供水的价格”,只有“通过较高的水价收费,才能有效遏制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浪费的情况”。对此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进行了解释,称“水价虽然提高到30-40元/吨,但并不是指代老百姓交的水费价格,收缴的水费将有一部分作为补贴”。

  也就是说,居民用水肯定不会真涨到30元一吨。不过既然整体提价十倍,无论是居民、商业、还是工业用水,肯定都会“水涨船高”,无非是波动的幅度大小不同而已。在这里,王文柯认为现在的水资源一是紧缺,一是浪费。而他开出的药方,就是提高价格。

  通过提价来抑制需求,的确能立竿见影。可是也有两个问题值得考虑:第一,水资源是否适用于借助直接提价来达到节约之目的?第二,要改善水资源一面紧缺一面又浪费的状况,价格调整是否是唯一可行之途径?前者关乎其合理性,后者关乎可操作性,而这二者的公开论证和调查探讨似乎都并不充分。

  先说提价的合理性。水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的公共服务特性是第一位的,第二位才是商品属性。有学者认为,水价称得上是中国最为复杂的价格。它虽然被称为“价格”,却不是由供需决定的市场价格,而是政府根据多种因素的综合定价。那么这种综合定价到底包含了哪些方面,民众却是并不知情的。在对定价机制不透明的情况下来调整价格,本身是说不过去的。有调查显示,水价调节手段已在多种层次被滥用:有的是政府投资缺位,有的是招商引资减免了水费,有的是其他成本转移等等。如果水价摊给市民却掺杂了用水以外的因素,肯定难言公平。

  再说提价的操作性。假设要提高价格来减少用水量,那么提高到多少才足够令使用者对水价“敏感”?低收入群体会不会因此得不到均等的供水服务?会不会造成相关行业跟着涨价?此外,多收取的水费是否真的拿去保护了水资源?水利部的一项统计曾指出,2010年全国共使用水资源费47.9亿元,其中用于日常管理10.8亿元,而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分别只有4.5亿元和3.4亿元。这种局面,实在令人难以相信水价提升的初衷跟所宣称的那样美好。

  要保护水资源,提高价格可当成最后的选择。即便是选择了调价,也该拿出点诚意来,廓清自身的积弊和无关因素的烦扰,让老百姓看到,多花钱确实能买到更好的东西与服务。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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