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中院“超标查封”亟待纠正

2013年03月25日 07:24   来源:红网   林雪

  益阳秀峰·御龙湾被“超标查封”事件正在持续发酵,当时主审此案的上饶市中院吕小钢法官向记者称“没有超标查封”,他同时表示“现在案子已进入执行阶段,要问执行局。”而对于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投诉,益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惜春在电话中说:“(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帖子出来后,政治部给(我)反映了情况。市里主要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也多次过问(了这个事情)。”(3月23日红网)

  我们先来看一下此事的始末缘由。开发商嘉好公司董事长雷建清未经董事会同意,擅自将楼盘项目承包给宸瑞实业,为完成合同的签订还不惜私刻公章并涉嫌受贿25万元。丑事败露后,益阳市赫山区法院认定两方签订的《承包开发合同》无效,不料随后上饶中院却作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判决:“查封并执行被告益阳嘉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23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并判决其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同一个案件,同样的事实,赫山区法院判决此前的承包合同“无效”,但上饶中院却能将“无效合同”起死回生,并依此判决嘉好公司“违约”,如此情形不由得让人生疑:难道上饶中院的判决果真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未受任何利益因素干扰做出的公正判断吗?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依照上饶中院的判决,应该查封嘉好公司2300万的房产,但不知何故实际查封的房产价值却达到了1.8亿。从2300万到1.8亿,涉案金额扩大了近10倍,难免不让人怀疑上饶中院是不是在乱作为,其中是不是藏有什么猫腻。

  其次,根据红网《百姓呼声》文章《益阳秀峰·御龙湾被超标查封益阳公安不作为》记载,在接到报案后,益阳市公安局于2012年9月4日对雷建清执行逮捕,随后也已查明其受贿事实。既有雷建清的供述,又有上饶宸瑞实业公司董事长刘辉凯个人账户转款25万元到雷建清个人账户的书证,事实如此确凿,按照常理来看,益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所有基本证据就应当在上饶市展开调查。然令人不解的是,在市局的侦察过程中至今都还未对刘辉凯采取任何措施。由此似乎也可看出,此案背后或许有着较大阻力。

  而对于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投诉,益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惜春在电话中说:“(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帖子出来后,政治部给(我)反映了情况。市里主要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也多次过问(了这个事情)。”但令人惊讶的是,既然这么多领导都过问了此事,为何仍迟迟不见处理呢?笔者更为担心的是,此案会不会沦入有关机构“口惠而实不至”怪圈,线上火热,线下冷漠,致使相当多的网络舆论最终淹没在舆论的汪洋大海中,沦丧为“僵尸舆论”,这一部分诉求也随之自生自灭、无人问津。

  大家都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要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关系;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今这一涉及88位房主的“住房”问题,无疑就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着党和政府形象。如果不坚决纠正上饶中院这种“超标查封”的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无疑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对于此,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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