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5斤螃蟹皮筋占一半 “皮筋螃蟹”有没有扯着蛋(图)

2013年03月21日 11:29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买了5斤多飞蟹,橡皮筋就占了2斤6两,这也太夸张了!”82岁的长春市民赵志文在市场买飞蟹,好奇地将绑在蟹脚上的橡皮筋用秤称了一下,结果吓了他一跳。他感觉花了冤枉钱。吉林省工商局食品处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这样的情况无法处理,生鲜的包装、交易习惯,都有一定的特殊性,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应对。

新闻释疑:

  谁给螃蟹绑的皮筋?

  王晨辉

  不知从何时起,菜场上绑在梭子蟹蟹钳上的皮筋越来越粗。可不可以去掉皮筋销售?摊位老板的说法是,如果去掉皮筋销售,梭子蟹的单价就要往上翻。那么,几根小小的皮筋到底能有多重?调查发现,夸张的橡皮筋一根就有二两半。

  养殖户:赚的就是皮筋钱

  陈增来,浙江省象山县泗洲头镇梭子蟹养殖户,养了150亩海塘的梭子蟹,是这一带规模最大的。对于梭子蟹绑皮筋一事,陈增来并不避讳。“以前用皮筋绑蟹,主要是为防止蟹脚挣断,同时也为防止蟹伤人。现在用那么粗的皮筋,其实与成本增加有关。”陈增来无奈地说。

  原先他们的塘租是700元一亩,前年涨到每亩2000元,现在已涨到每亩四五千元,“加上饲料价格上涨,台风带来的影响等,使得养梭子蟹的利润摊得越来越薄”。

  一方面,养殖梭子蟹的投入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薄;另一方面,市场的价格过高了,容易吓退消费者。于是,为了稳定梭子蟹在市场上的价格,同时又要兼顾利润,皮筋梭子蟹就应运而生。

  据了解,在浙江省象山,梭子蟹皮筋有2种,一种是绑20根一斤的橡皮筋,一种是绑90根一斤的橡皮筋。“其实赚的就是皮筋的钱。”陈增来说。每年捕捞时,他会临时招很多人给梭子蟹绑皮筋。

  收购商:最重的皮筋二两半一根

  从养殖户到收购商,梭子蟹的皮筋还会有哪些变化呢?从事海鲜收购12年的梭子蟹收购商何先生透露,他们从养殖户手中收购梭子蟹后,一般会换更大更重的橡皮筋,这些橡皮筋很大一部分来自福建,最重的二两半一根,主要成分是橡胶和石膏,没有毒。

  但卖到每个地方又不一样。“比如杭州、温州市场上的,多为一斤12根的橡皮筋。福建一些市民普遍不买带有厚重橡皮筋的梭子蟹,我们只好换上最细的,但梭子蟹的单价就会往上翻。”何先生说。

  新闻解读:

  “皮筋螃蟹”别成“扯皮筋”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也认为,这算是一种市场默许的营销方式,有明确标价,不是强买强卖。出现这样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处理。言外之意,消费者的“娘家”也是爱莫能助。的确,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通常,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就可以推定为权利,即允许。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决不能成为监管工作不作为或卸责的借口。更何况,“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皮筋螃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工作岂能等闲视之?

  事实上,由于螃蟹主要是靠人工养殖,市场供应量少,价格就自然高些,但销售价格高就会让购买者望而却步。而商家为了既能获得高利润,又能防止高价格吓走消费者,便想出了“皮筋螃蟹”这种变相涨价的办法,这种做法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皮筋螃蟹”的捆绑功能越界,属于变相涨价。螃蟹从沿海来到内地,在远程运输过程中,必须绑上浸满水的粗绳,目的是增大相互之间的间隙,以防止螃蟹因为挨得太近,而导致空气和水分缺乏引发大量死亡。显然,粗绳也好,橡皮筋也罢,都是为了确保螃蟹在运输途中能够鲜活。这说明,绳子或皮筋只适用于运输环节,而不能延伸到销售领域搭蟹销售。用绳子和皮筋充分量,搭蟹销售实质上就是一种销售欺诈行为,变相涨价而已。

  执法功能应拓展而不是观瞻。执法的三大功能之一便是拓展。这是由于执法工作范围广泛、千头万绪,法律和法规也不可能将纷纭复杂的政务都规定下来,更不可能凭借现成法规处理那些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变化而出现的突发事件,或期待由新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些事件。为此,相关法规赋予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以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尽可能大的领域,针对多样性的政务进行决策和处理。这也表明,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也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对有些政务的处理,实际上是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依法拓展执法功能,这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习惯常做法。

  监管缺位比法规缺失更可怕。相关监管人员表示对于“皮筋螃蟹”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处理,实际上是监管工作不作为的借口,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可以肯定地说,即使是国家拥有再完备的消费者公益保护法,恐怕也难以从中找到类似“经营者不得销售捆绑螃蟹”这样对号入座式的具体处罚规定,这是根本做不到的。相反,我国销法已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就连经营的商贩自己都承认销售“皮筋螃蟹”是“潜规则”。那么,对于这种根本就不敢拿到台面上的东西,监管者怎么就能束手无策了呢?

  现代社会的法律,从根本法到普通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成文法到不成文法,都有一个内在的效率逻辑和宗旨:以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方式分配资源,并以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法律法规的价值在于:承认并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主体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而这一法律法规价值的实现,首先依赖于执法者的具体执法行动,有法可依重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重要。

  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核心是利益,执法活动就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活动是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基本动力、基本目的和基本任务的,执法活动及其结果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表现和科学配置。是此,监管人员怎么能忍心“扯皮筋”,眼看着“皮筋螃蟹”横行霸道呢?(西风独自暖)

  新闻观点:如何料理“皮筋螃蟹”这道“小鲜”

  螃蟹捆绑皮筋销售也许是件小事,但它背后的潜规则逻辑却不是小事,你在所有食品安全问题中都能找到它的影子。我们尊重市场规律,但市场规律不意味着任意妄为,它必须是合法的,是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就包括在发展中要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

  微言大义

  @原野望的地盘:太遇见过了,螃蟹不大,都快把人可怜的小螃蟹勒折了。

  @Vera_Zhangyue:一只螃蟹上绑2斤皮筋,还是那种吸水的材质!

  @明晓梵:现在的皮筋都比螃蟹重。不知道是买螃蟹带皮筋,还是买皮筋给带了点螃蟹。

  @传媒老贾:更为严重的是,橡皮筋还有剧毒,对人体肾功能有严重的伤害,并且致癌。

  @茹奕妈妈小南瓜:在我们老家有句老话,"十两油么(一种海蟹)七两麻绳",卖螃蟹的都木有良心。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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