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价值的不确定性在权钱交易的灰色空间中被充分利用,因为没有明确的定价标准,一旦东窗事发,价格的模糊也可以成为很好的搪塞理由。曾有纪委的办案人员就某位官员受贿的瓷器专门到景德镇找作者本人核实。根据这位大师的市场行情,那位官员收受的瓷器价格已经飙升到了500万元。但那位大师回复纪委说,这瓷器也就值5000元吧。之后,只能不了了之,事实也无法求证。(2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500万元变成5000元,从法律上讲,其性质无疑发生了根本改变,这也正是官场“雅贿”的高妙所在。按法律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而对于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如今500万的受贿经过“洗刷”,就这样轻飘飘地逃脱了法律制裁。也正因如此,近年来,瓷器市场催生出巨大的礼品需求。
受贿手段在变异升级,但执法监管不能含糊。对任何花样翻新的贪腐样式,法律应时刻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迷惑。执法监管不能因为行贿受贿行为穿上“马甲”就束手无策,恰恰相反,要不断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盲区,加强对反腐制约监管体系的升级,并广泛发挥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量,让官场“雅贿”及其庇护者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