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如何让“先休”带动“共休”?

2013年02月21日 10:09   来源:人民网   李强

  去年4月,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发布的“职场人休闲满意度”调查显示,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带薪休假;21.8%的受访者虽然符合条件,但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同时,据有关方面调查显示,休假条例出台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已经基本执行。(综合《中国青年网》、《中国江苏网》)

  不可否认,“带薪休假”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我们的政府部门一直锲而不舍,执着精神可嘉。尽管职场泱泱大军,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带薪休假,我们也要抱以乐观的态度,毕竟已经有三成职场人走在前头,尝到“先休”的甜头,感受带薪休假政策的阳光雨露。

  “休假条例出台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已经基本执行。”这样的消息,也可喜可贺。起码表明,带薪休假的“任督二脉”已在两大领域“打通”。

  不由想起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小平同志说过的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带薪休假是不是也应该让一部分人先休起来,然后“先休”带动“后休”,最终实现“共休”呢?

  笔者斗胆就“共休”发些愚见:

  ——实现“共休”目标,必须摸清底数,看看哪些人群难休?哪些人在阻休?原因是什么?问题出在哪里?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据调查显示,一些农民工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带薪休假至今仍是“画饼”。尤其是在电子、服装、纺织等计件工资行业,带薪休假几乎不可能,因为劳动者的工资与劳动量挂钩,干一天活拿一天钱,在目前的工资制度下,没有一位老板会为不劳动的工人发薪。我们的政府要把目光投向农民工群体,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抓到底、一竿子到底。

  ——实现“共休”目标,须发挥先休者的带动作用。作为先休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群,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落实者,更是政策的执行者。不能有“不管你休不休,反正我休了”、“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之心理,把政策规定逐条抓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各类人群的休假权益。

  ——实现“共休”目标,需要改进方法手段,不能只靠行政命令、处罚,还要充分考虑用工企业的实际,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既要让他们明白带薪休假是劳动者本应享有的基本待遇,是权利,而不是企业施舍的福利;也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让企业少点压力,少些顾虑,从从容容地执行休假条例,快快乐乐地放员工带薪休假。

  ——实现“共休”目标,需要不折不扣地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大力解决有闲的问题,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大力解决有去处的问题,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大力解决旅游休闲的安全的问题,尽可能地降低“宰你没商量”的发生概率,降低旅游成本和风险,让国民开心安全休闲。

  贫富差距问题,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和思考。同样,带薪休假的差距问题,也值得关注和思考,一部分人休了,一部分人还在梦中,显然有失公平。所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休假不仅是生息之道,更是民生权益。

  如何让“先休”带动“后休”,实现“共休”?我们满怀期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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