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塌桥赔偿:“早签协议奖励多”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

2013年02月05日 07:03   来源:红网   晴川

  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爆炸坍塌事故救援工作已于2日晚结束,现在现场仍在进行清理之中。事故中的11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当地政府已开始与部分家属就善后赔偿工作展开协商。难属孙某向记者透露,当地政府“说越早签赔偿协议,就能领到越多奖励。还有一个工作人员问我父亲是城镇居民户口还是农村居民户口。”(2月4日《中国青年报》)

  “早签协议奖励多”,显见的目的是想尽快平息事态,使难属各自散去。这与难属希望尽早让亲人入土为安的愿望一致。但从难属不满赔偿金这个细节判断,这显然是醉翁之意:害怕难属们的不满使善后工作难度增加。如此看来,所谓“尊重生命”,在他们眼里,就是快速“解决麻烦”:遗体存在是麻烦;难属情绪是麻烦。只要秩序能够恢复,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如此“善后”,何其冷血!

  人生而有贫富、贵贱、贤愚之分,但死是绝对的平等,何况还是死于同一起意外事故。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赔偿要统一标准,千万不要分工人、农民,生命都是一样的。”可一转身,有关方面就问起身份来,硬将死者分出个三六九等。那些经常把人权、平等、关心弱势群体挂在嘴边的正人君子,一到关键时刻,狐狸尾巴就不经意露了出来。问户口是了解实情;姓名不公布,是曰保护“个人隐私”。人都没有了,谈何隐私!不顾忌难属的心情,不惜往难属伤口撒盐,如此“善后”,何其残忍!

  告慰亡灵,抚慰生者滴血的心,抚恤赔偿是重要一步,但赔偿不是商品买卖,只要银货两讫,就可以问心无愧,心安理得。一个人一辈子不一定能赚到赔偿数字,但生命永远高于一切。赔偿只是一个结果,善后是个过程,重在“善”,既要有看得见的愧疚与悲伤,更要有对死者的痛惜,对生者的体恤,不是将人打发了就算万事大吉。“早签协议奖励多”,将人物化,是对亲情的亵渎,是宣扬金钱至上,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极大漠视。如此善后,何其卑劣!

  团圆之旅成不归路,绝不是单纯的偶然。人死天塌,惨痛至极,告慰死者,安抚生者,这是现实问题,但对事故的教训进行反思、纠正、追责,并能举一反三去杜绝,才是根本问题。有如此草率的善后,这个“根本问题”会不会也如此草草收场,还真说不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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