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宝安区司法局被曝挪用社区矫正经费,购入20多台新款手机发放给该局公务人员,每台手机市价5700元。该局回应称,购买手机属实,共计花费158640元,并称手机用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1月30日《南方都市报》)
用手机定位的方式管理在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其想法原本就不靠谱,借此机会损公肥私,把高价买来的手机分发私用,更是执法犯法。无论多么巧舌如簧,这种滥用公权的做法也是驴唇不对马嘴。定位,首先是理念错位,矫正,该矫正的正是他们的作风。
有道是:挪用公款买手机,借口监管好滑稽。瞎话编得离了谱,错位露馅定自己。另有诗为证: 手机花了矫正费,花多花少不嫌贵。借花献佛很拙劣,欲盖弥彰不知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