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破解了“鉴定难”,汽车“三包”才有望从纸上的规定变成消费者现实的权利
国家质检总局1月15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家用汽车保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为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1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历经多年艰难博弈和争论,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出台。中国几乎是跑步进入汽车社会,从2010年起,国内汽车产销量稳居全球第一,一年就有约2000万辆汽车开进千家万户。这么大的一个市场,长期以来既没有像样的汽车召回制度,更缺少汽车“三包”政策,车主维权之艰难、权益受损之严重不难想象,近年来汽车消费投诉量快速攀升,维权无门转而在街头砸车泄愤的事情时有耳闻。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对汽车“三包”规定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尽管不少人对一些条款存有疑虑,但总体来看,汽车“三包”规定还是向消费者权益倾斜的,可谓亮点多多。现在的问题是,有了汽车“三包”,是否意味着消费者维权大门从此敞开呢?事情可能并没有那么简单。
时下车主维权经常遭遇“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其中关键在于“鉴定难”:车辆出了问题,车主要求修、换、退,双方若能协调自然好,若扯起皮来,则首先需要消费者举证,一方面证明车辆真的有问题,另一方面证明问题不是使用不当造成的。欲举证需先对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但目前我国专业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数量极少,鉴定费用畸高,少则数千元,多则几十万元,有时候比车辆的售价还高,一旦最后维权失败,这笔费用就由车主自己承担,风险太大。更要命的是,这些数量极少的专业鉴定机构,一般还不受理私人汽车质量鉴定申请。显然,无处鉴定就无法举证,无法举证就无法维权,“三包”规定再好看,车主也只能望梅止渴。
实际上,早在2001年3月,浙江省工商局就将小轿车列入“三包”商品目录,但十多年来,车主依照“三包”规定成功维权的并不多,其中“鉴定难”是最大的维权障碍。另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资料,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汽车消费纠纷案件中,80%以上的案件因无法作出汽车质量责任鉴定,致使法院无法作出判决。
因此,光有汽车“三包”规定还不够,它只是描绘了消费者维权的彼岸风光,若要到达彼岸,至少需要桥梁或渡船——建立独立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第三方鉴定机构怎样建立,收费标准怎样确定,公立还是私营,怎样保证其独立性、权威性,所作出的鉴定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这些需要从现在起作出妥善安排。只有破解了“鉴定难”,汽车“三包”才有望从纸上的规定变成消费者现实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汽车“三包”还只是看上去对消费者有利,但还是能对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形成一种倒逼力量,倒逼他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以眼前利益换取长远利益,以一时“阵痛”换来强大发展动力,以期真正做大做强。所以,汽车“三包”应该成为对消费者和商家都有利的“双赢”政策,其前提是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真正善待消费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