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发布,维权却仍然“在路上”

2013年01月16日 09:12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国家质检总局今日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1月15日中国新闻网)

  这是一个迟到的规定。中国早已成为世界第一汽车销售大国。而作为第一汽车销售大国的相关维权规定尤其是汽车“三包”规定却一直是空白——这不免是种悲哀。反映在生活中,我们会看到“车主怒砸奔驰”等类似于行为艺术,实为无奈之举的新闻;反映在数据上,便是投诉数量的持续上升:去年2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案件投诉和受理情况,其中,汽车、食品、宽带、快递等行业依然是投诉热门,汽车同比增两成,超一半都是因刹车、发动机等质量问题。

  正因为是“填空补白”,所以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汽车消费者进行维权,有利于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的傲慢行为,对于一些进口车辆而言,也会起到相应的约束作用……但是,作为一名车主,笔者却认为,“三包”规定的出台并不会意味着在汽车消费领域,国人就可以实现“零障碍维权”。只能说,“三包”规定虽然来了,但维权却仍然“在路上”。具体来说,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

  一是,我国现行的汽车召回制度并不完善。我们已经不只一次听说,同样品牌同样型号的汽车,在欧美进行召回,在我国却不召回的事例。原因在于,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并不健全。根据这部2004年颁布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我国,即使车企发现有产品问题而违规不召回,最高只会被处罚3万元;而在美国将动辄背负上千万美元的巨额赔偿,假如问题重大,车企负责人也要“被约谈”。2011年,丰田总裁丰田章男本人就前去美国接受议员质询。相比之下,在违规成本低廉的情况下,权衡昂贵的召回成本,在我国不召回成为众多跨国车企的第一选择。

  二是,汽车质量问题的鉴定,也是一大难题。我国目前,尚无客观公正的汽车质量鉴定规范和机构。与此同时,汽车配置及相关硬件软件技术日新月异,汽车问题鉴定,是项技术含量很高又非常复杂的事宜。实施汽车“三包”政策后,汽车质量问题的诊断包括故障诊断也都需要在实践中摸索,而如果没有专业的鉴定机构或是行业维权协会,汽车维权就仍然可能会像得了“尘肺病”张海超一样,以“开胸验肺”这样一种带有自虐的方式来进行维权,至于鉴定之后能否实现维权,却也不容乐观。

  任何一项政策规定,都需要慢慢落地。在落地的过程中,既考验着企业主和生产商们的耐心和诚意,也考验着政策制定者解决问题的决心和魄力。但可以肯定,孤木不能成林,单丝不成线,汽车“三包”问题不能给汽车维权事宜打成功的包票。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