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民对“开挖白云山隧道”一片哗然之时,市建委等部门召开了白云山隧道工程研讨会。
尽管有媒体认为此次座谈会是“赞同声音一边倒”。但在我看来,将会上的不少意见都简单归为“赞同”或“谨慎”,这是不客观的。事实上,各方代表的发言,恰恰给出了一条有序阻止白云山隧道开建的道路。只要依此认真依法办事,就一定可以阻止轻率动工。
首先,研讨会上,白云山管理局提出了要确保隧道建设的合法性,明确要求“建议设计单位就规划线路征求市法制办意见,看是否需要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白云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的批准部门———国务院”。光这项合法性审查,没有一年半载是搞不掂的,其“话中之话”耐人寻味。因为,《白云山风景区保护条例》白纸黑字写得非常清楚,这类工程是必须经过白云山管理局同意才可进行的,若白云山管理局真如媒体所言是“赞成开挖隧道”的话,那么他们提出这个要求,岂不是给自己出难题?
其次,参会的市政协委员提出,“工程出发点仍然停留在城市单一中心的老思路上,已不适应广州全新的123城市规划”,“最好还是将白云山隧道作为最后的选择”。什么“发展公共交通缓解区域拥堵”、“减少公务车出行”、“收回北环和华快并实行免费通行”,甚至连永无止境的“交通智能化管理”都提出来了,“如果这些办法都穷尽了,还是无法解决交通拥堵,再考虑建白云山隧道”,这样“也不迟”!呵呵,所有这些事,没个三年五载,根本就是办不到的!
最后,就算真的要建隧道,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的人士指出,没有环评,可行性论证无从谈起。其中,对山体水资源产生的影响,其充分论证和提出保护措施,光是做好模型,做好试验,取得令人信服的结论,也是猴年马月的事。只要老百姓较真,谁也不敢随便提出一个可以叫“环评通过”的报告,这是要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等到以上这些事项都做好的时候,广大市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必然随着其对优良环境的需求提高而又有了新的升华,到时再通过一个类似“符合PM2.5要求”之类的高指标,那么白云山隧道可能就会在纸上寿终正寝。
所以,不要只看到座谈会对建设白云山隧道“很有改善交通的必要性”的认同,而没看到各方对其他必要性的强调!
我鲜明地反对建设白云山隧道,但我依然认为,依法有序地推进隧道工程的这些诸如合法性审查之类的工作,真正让白云山隧道成为“最后的选择”,才是避免白云山隧道轻率开建的有效途径。 (作者是省政府参事)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