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主义是各国政府的通病,尤其是在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中国,官僚主义之风更甚。自新中国成立之后,历届国家领导人都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打击政府部门、机关单位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然而在社会主义文明昌盛的今天,官僚主义作风却呈现出了一种愈演愈烈之势。
就在今天,一则关于山西长治市政府迟报安全事故的新闻,再次挑战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据报道: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山西省长治市发生了一起苯胺泄漏事故,并造成山西境内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影响,污染还远及河北、河南两省,并导致河北邯郸一度大面积停水。直到5天之后,1月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才接到报告并对外通报,面对外界迟报的质疑,长治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却表示,5天之后上报并不算是迟报,都是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理。(1月7日《京华时报》)
如此大范围的环境污染事故,事发5天后,山西长治地方政府方才上报省环保部门,面对质疑,长治官员回应称“我们都是按照规定程序报的,并不是晚报5天。”长治政府的工作效率,实在令民众汗颜,在这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迟报的背后,我们看到的除了山西省安监部门监管不力之外,还有那长治官员话语间透着的浓浓的官僚主义作风。
回顾国家以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存在着瞒报、迟报现象,这说到底还是地方政府中普遍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如去年河南淮阳花炮厂爆炸事故中,当地政府报告死伤共21人。然而在长达两个月之后,经群众举报并重新调查后发现事故中仅死亡人数就高达28人,另有20人受伤。这样惨痛的教训,为何不曾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呢?
这次重大的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后,长治政府首先想到的不是向上级环保部门通报,而是抱着侥幸心理,孰不知最终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然而在外界的质疑下,长治市政府却抛出了污染不出市界无须上报的谬论,这既是对国家相关法律的极大漠视,更是将民众的安危置于极大的危险之中。若长治政府如此的官僚主义作风,酿成了重大的安全事故,试问,谁来为民众的生命买单?一句话,只要官僚主义在政府部门中存在,这种瞒报、迟报事故必然还会再次出现!
在如今这网络媒体时代,瞒报、迟报只能得逞于一时,但如何减少这种官僚主义顽疾所带来的瞒报、漏报损失呢?除了对瞒报、迟报事故背后的政府官员予以严厉的党纪国法处罚外,笔者认为地方政府更应当从自身抓起,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舆论监督平台,同时民众也要正确运用网络手段,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唯有如此,方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政府官员因官僚主义所带来的瞒报、迟报损失,还民众一片安全的蓝天!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