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不同,今年地方官员进京时间提前了,往年一般都集中在全国“两会”前夕。(1月5日《经济观察报》)
地方官员进京“跑”什么呢?东部官员跑人事,西部官员跑项目。人事也好,项目也罢,要靠地方官员进京来跑才能得到实惠,这说明“京官”手中握着很大的权力,根本就不受约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地方官员进京来“跑”,其实是林冲上梁山——被逼无奈,人家跑,你不跑,什么好处也捞不着,只好随大流跟着一起跑,反正也不花自己的钱。
2012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发言时说,现在各地都在“跑部钱进”,给反腐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什么时候各地驻京办事处没有了,就政治清明了。我坚决反对这种不正确的观点。有没有驻京办不是主要问题,“京官”要是不徇私情,秉公办事,让那些地方官员吃“闭门羹”的话,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元旦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为何有些党员干部敢于顶烟上呢?因为他们胆大包天,因为监督措施严重缺失。这真是公鸡下蛋——不可思议,群众怎能不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呢?
在我看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应该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在京城有实权的部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京官”不敢收受礼金、礼物,地方官员自然就失去了“跑的动力”和“送的欲望”。假如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就会助长这种歪风邪气进一步蔓延,就会破坏社会风气,影响干群关系。兹事体大,不容儿戏。群众正在拭目以待,岂能无动于衷呢?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