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进民退”之说不能成立

2010年05月11日 09:04   来源:人民网   卫兴华 张福军

  近期,学界掀起了“国进民退”的热议,特别是有些人严厉批评“国进民退”,引人注目。从字面上理解,“国进民退”就是让国有企业进入,私营企业退出。现在流行的“民营企业”概念,实际上是私营企业的代名词。究竟有无“国进民退”的政策取向或实际运作,有必要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予以澄清。

  一、理论界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目前理论界对所谓“国进民退”现象的看法可以归结为三类:一种是对“国进民退”提出批评;一种是支持“国进民退”,认为这是进步;还有一种是认为“国进民退”不存在,或只是局部存在,整体上不存在。

  1. 批评“国进民退”的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国进民退”的深层原因是过去的计划经济思维没有转变,是一种制度上的偏见,即对民营企业存在偏见;“国进民退”强化了国有部门的行政性垄断,削弱了市场竞争的基础,有可能使中国偏离市场经济的轨道。有学者提出,强化“国进民退”的趋势,将会产生五大后果:中国经济模式的转型难以实现;中国的就业增长必然会走下坡路;老百姓的收入增长会受到影响;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停滞不前。还有的学者认为,“国进民退”属于明显的体制复归,可能蜕变为特殊利益集团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跑马圈地,从而加深中国经济权贵化、寡头化的趋势。当务之急,是必须明确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进民退”的社会危害,在经营范围上为国企划定边界,非经授权一律不得越界经营,否则国企会伤害全体国民的利益并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2. 支持“国进民退”的观点

  针对有些人对“国进民退”的批评,一些学者提出了支持“国进民退”的观点,认为“国进民退”不是倒退,是进步。首先,“国进民退”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在我国,重要的资源包括土地、矿山等都归国家所有。在其中某些领域出现国有企业逐渐收购或者兼并重组民营企业的现象,并不是国有化,因为这些资源本来就是国家所有;同时也不是压缩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因为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并没有实现健康发展。国有企业进入这些领域,可以改变现有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体现了“强进弱退、优进劣退”。其次,以国有企业为主导,民营企业为辅助,是解决分配不公乃至两极分化的根本之道,也是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第三,从长远来看,资源领域内的“国进民退”是顺乎经济发展规律的,是大势所趋。第四,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特殊类、资源类领域的“国进”能够起到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3. 不存在和局部性存在“国进民退”的观点

  有学者认为,是否真的存在“国进民退”,有两个考察重点:第一,当下国企收购民企是不是很普遍?第二,收购行为背后是否有政治背景?若既不普遍也无政治背景,说是“国进民退”就有危言耸听之嫌。从目前来看,国企并购民企只是个案而并非普遍,而且虽然背后有政府推动,但绝无政治背景。所以,在特殊情况下的国企收购,不能说是“国进民退”。有学者认为,是否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国进民退”现象,要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具体的研究剖析,到底这是双方自愿的市场化行为,还是由于政府的强迫。在市场竞争中,任何市场主体都有进或退的可能性,但微观市场主体的进与退不能归结为宏观上的“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因此,要慎下“国进民退”结论。还有统计部门的负责人从统计数据的角度对此进行评论,认为从2005年以来的一些经济指标,如企业单位数、工业总产值、资产、利润总额、税金总额、从业人数等方面分析,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的趋势。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当前存在选择性的局部“国进民退”现象,不是国策,不能因此否定我国改革开放大方向。有的学者认为,2009年没有出现“国退民进”,他们用具体统计数字说明私企发展快于国企,并指出,不能用“国进”、“民进”或“国退”、“民退”这样的尺子衡量经济发展状态。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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