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治甲流”的社会之痛与体制之殇

2009年12月17日 07:35   来源:燕赵晚报   王传涛
    “住院1个月花了17万多,已经出了12万,还欠着医院5万多,到现在都没有办正式的出院手续。”这场病让并不宽裕的家又背了许多债务。为此,患者严苗好几次想放弃治疗,把老公吓得睡觉都不敢脱衣服脱鞋,半夜到医院下面看着病房的窗子。(12月16日中国广播网)

    几天之前,“广东重症甲流患儿被弃尸水沟”的新闻曾引起媒体热议,随着“治疗费4天花2万”的真相被曝光,舆论的矛头也从“无德”的父母转向了“看病贵”问题。如出一辙,重庆此例“月花费17万”的案例,再一次震撼了我们的神经。必须追问,面对一些重症案例,普通百姓除了放弃、抛弃,难道就剩下“负债累累”一条路可走吗?尤其是对于甲流来讲,社会组织和医疗部门就没有责任为普通百姓分担些什么吗?

    今年8月份,卫生部开始调整“甲流治疗一律免费”的政策。从那时起,就有许多业内人士质疑:甲流治疗该不该向患者收费?患者付不起费用又该怎么办?个别医院趁机圈钱怎么办?甲流治疗费用能否列入医保?现在看来,当初这些问题并非危言耸听:“弃尸水沟”让我们见识了“小病硬扛,大病等死”的无奈;月花费17万让我们看到“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的悲凉。

    甲流治疗自费之后,卫生部和许多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应对措施,比如卫生部规定,医学观察和确诊病例都不得收费,许多省市也将甲流治疗费用列入了医保范畴。可是,这毕竟是“上有政策”,一旦到了“下有对策”的医院,患者及其家人就身不由己了。先前,卫生部及各地医疗部门还多次发文,声称轻症患者住院平均花2000元、病情较重花费在2万至3万元之间,并且这些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可世事难料,到了医院就会发现,花费两千元或者两三万元只是传说,现实是“4天2万”和“1月17万”。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从2000元到2万元,或从2万元到17万元,等同于一场灾难。

    清代大儒戴震说过: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笔者可以续貂曰:“今日医院以药费杀人!”17万看一例甲流病人,你让土里刨食的庄稼人怎么做?是一人死还是全家死?这会儿你还介意自顾不暇的庄稼人放弃和抛弃吗?

    除了专家们的恶语相向,更为根本的,我想还在于我们的医疗体制方面。我国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医疗体制改革,这个过程中,甲流治疗问题还是一个“应急体制”问题,只要相关的政策跟进到位,解决甲流治疗问题与医疗体制改革的大势是没有冲突的。值得一提的是,抗击甲流肯定不是流行病史上的“最后战役”,那么,对于以后的其他战役,我们的“应急体制”能不能彻底避免这样的社会之痛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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